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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发布时间:2018-04-16 18:33 浏览:768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发布,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丨18校考

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新闻传播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本年度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摄影专业在各省(区、市)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不再组织校考。

一、招生录取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 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以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 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原则上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则按省里规定执行。

3. 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校考指定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方可报名。不属于我校本简章规定校考范围的考生参加了报名考试的,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二、校考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丨18校考

三、校考考试形式与内容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丨18校考

2018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校考)丨18校考

四、录取规则

1.我校依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投档规则和我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有关规定进行录取。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2 .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舞蹈学(国标舞方向)、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和表演专业的录取规则

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 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录取规则

在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高考文化成绩 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的录取规则: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过线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的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专业成绩再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1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具有2018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报考资格且属我校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 方可报考。

2. 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相关内容,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时务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入场 。

(2)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拟安排为两天的,学校将视最终报考人数及所需考试时长确定考试日期,若考试工作能够在一天结束,为缩短考期便于考生应考,初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后一天;复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前一天。

(3)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公布的各类考试工作有关信息,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将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等进行调整,具体考试安排以调整后为准。

3. 报名方式

(1)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交费手续,网报时间详见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相关内容,我校不接待现场报名。

(2)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须在音乐类专业初试网上报名时填报。

(3)考试安排确认: 请考生务必于考试前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了解考试具体安排。

(4)报考时 请考生认真负责填报,报名后我校不予改报和退费。

4. 报名考试费

(1)各专业初试150元/人,复试200元/人。

(2)报考音乐与舞蹈学类(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键盘方向)专业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则初试需另交30元/人报名费。

仅取得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或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专业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

5. 考生在报考前应详细了解其所在省 (区、市) 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造成成绩无效的情况。

六、合格生源的确定与成绩查询

1.学校视生源情况,依据考生志愿及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合格生源数不超过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4倍的原则确定各专业的合格生源范围。高考志愿填报专业必须与合格证专业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2.考生可于4 月9 日-16 日 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请于4 月16 日17 点前 与我办取得联系(周六日除外),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事宜。

七、其他事宜

1.各招生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招。

2.计划编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后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安排各专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对招生专业合格生源不足的省(区、市),我校将编制“0”计划,“0”计划专业的合格生源可以填报该专业高考志愿,按照录取规则和相关政策录取;对当年招生专业无合格生源的省(区、市)不编制计划。

3.建议考生自行购买考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注意安全,出现受伤等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4.近年我校均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在新生入学初组织专家组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5.本简章中所列专业学费标准为现行收费标准,如主管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

6.考生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发邮件至shidazhaoban@126.com,详细说明问题并留有效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政编码:300387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天津师范大学天勤路蓝月湾二期(第二学生食堂北侧)

天津师范大学网址:www.tjnu.edu.cn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zsb.tjnu.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shidazhaoban@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到达我校乘车路线: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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