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二、复试前准备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在来校报到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名单、复试要求、注意事项等请查看学院主页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2.scut.edu.cn/art/)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根据系统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做好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3.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9:30-11:00
2.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 B11 号楼南座 303-1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
(1)考生须凭复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查。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
(3)往届生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1.复试流程
(1)面试:3 月 28 日上午 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在 B11北 104 课室查看面试分组,根据分组安排集中候考,集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中途离开,通讯工具全程集中保管。小组内考生面试顺序将现场抽取,请考生及时到场。面试期间,考生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依次到达面试考场,等待面试正式开始。考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携带本人全部物品,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2)专业课考核
① 130100 艺术学--音乐理论研究、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考生:笔试,3 月 28 日下午 14:30-16:30,在 B11 栋北座 203 课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
②135200 音乐--作曲方向(作曲)考生:笔试,3 月 28 日下午 14:30-16:30,在 B11 栋北座 203 课室,请考生务必提前 10 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根据考试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及复试通知书参加。
③130100 艺术学--舞蹈理论研究方向考生和 135200 音乐--声乐演唱方向考生:与面试环节一同进行。
2.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构成,根据 2024 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内容设置。
考题由考生抽签作答。各个方向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130100 艺术学——01 音乐理论研究方向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笔试,时间 2 小时。西方音乐史方向:综合论述题及音乐作品分析。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2)130100 艺术学——02 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作品分析)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笔试,时间 2 小时。
a.音乐作品分析。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3)130100 艺术学——03 舞蹈理论研究方向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舞蹈基本功展示:左右前腿踢抱 180 度;左右旁腿踢抱 180 度;下腰;女生要求后腿踢抱,男生要求后腿控探海。
b.舞蹈剧目展示:两分钟左右的舞蹈剧目(任选现代舞、当代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
c.命题即兴舞蹈展示。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b.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4)135200 音乐——01 作曲方向(合唱指挥)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演唱一首声乐作品(清唱),曲目自选。
b.弹唱一首四声部混声合唱作品,弹奏三声部,唱一声部,曲目现场抽取。
c.指挥中外曲目各一首,曲目自选,现场抽一首。
d.和声连接听辨与弹奏。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5)135200 音乐——01 作曲方向(乐队指挥)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a.指挥 1750 年-1900 年期间创作的交响曲其中一个乐章或序曲(双钢琴版本),曲目自选。
b.和弦听辩。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或其它西洋器乐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6)135200 音乐——01 作曲方向(作曲)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笔试,时间 2 小时。
a.四重奏创作。
b.上交已完成的两部作品(其中一部为管弦乐作品)。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演奏一首完整的钢琴作品,曲目自选。
b.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c.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d.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7)135200 音乐——02 声乐演唱方向复试内容:
A、专业课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0 分钟。
准备 6 首声乐作品,由考官随机抽取 4 首演唱,可用钢琴伴奏或清唱,曲目自选。曲目要求:歌剧选段、艺术歌曲;民族唱法必须有地方民歌;美声唱法必须有两种外文的声乐作品。
B、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 分),面试,时间 15 分钟。
a.考生准备 5 分钟以内 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各类获奖情况、毕业论文选题及摘要、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等。
b.回答综合面试试题。
c.现场抽取一条视唱。
C、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 分),面试,时间 5 分钟。
口语测试题由考生抽签作答,评委和考生进行口语交流,根据考生表现综合独立评分。
五、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7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成绩×2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5(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六、成绩公布、师生双向选择
1.3 月 29 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2.3 月 29 日 11:00,召开师生见面会。导师招生计划及导师联系方式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的考生请将经接收导师签字确认的师生双选表交到教务员老师处,拟录取全日制考生同时领取体检表。
3.3 月 29 日 9:00-11:00,考生凭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成后考生将加盖医院公章的复试流程表交 B11 栋南座 303-1 房胡老师。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 3 个工作日。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
2.按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 分,否则不予录取。
4.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5.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方向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方向,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八、联系方式
1.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0-39380902
2.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学院纪委:hjia@scut.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adyzb@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科学有效,全面考查。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着重对其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和平时表现等进行考核。
2.公平公正,成绩量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3.以生为本,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
二、组织管理
研究生院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单位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院(系)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本单位复试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
三、确定复试名单
院(系)在学校公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本院(系)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以及其他学术要求。
院(系)根据各专业(方向)可用招生计划以及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方向)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方向),所有合格生源可参加复试。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普通计划,且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考生,执行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院(系)线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
四、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在院(系)规定时间到报考院(系)指定的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应届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
2.往届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4.考生报考时,学籍(学历)信息未通过学信网校验的考生: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还需按照规定将上述文件扫描件在复试系统提交,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还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五、复试
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或院(系)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具体复试方式和考核内容见各院(系)发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由院(系)单独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管理类联考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由院(系)自定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考生参加复试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复试试题内容、过程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露传播。
六、调剂
考生报考学校、报考院(系)、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在录取时发生变更,均属于调剂。完成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录取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方向)方可进行调剂。
1.调剂规则和办法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调剂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生源充足专业参加复试但被淘汰考生以同等的调剂复试机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学位类别)的国家线和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同时还须满足调入专业的院(系)线。
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数学(三),反之则不可。
(2)生源调剂信息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院(系)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
2.特殊专业调剂要求
管理类联考专业(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只能从参加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调剂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得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录取。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七、录取
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70%之间,由各院(系)自定。考生的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1-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1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重。(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外语类专业、管理类联考及单独考试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由院(系)自行确定并在复试录取细则中明确。
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之间,由各院(系)自定。考生的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3)。(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来源不同且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复试考生,由院(系)另行确定总成绩计算办法并在调剂复试细则中明确。
复试结束后,考生在院(系)规定的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查询时间见各院(系)网站通知。
2.录取原则
(1)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院(系)按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不得少录、跳录和超录。生源不足情况下,各院(系)可视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院(系)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
3.确定导师
院(系)组织拟录取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均应确定导师。
4.考生身体状况检查
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的全面监督;研究生院组织人员对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本院(系)及学校指定院(系)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2.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院(系)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应及时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院(系)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各院(系)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将于近期陆续公布,考生应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复试工作将在3月21日开始分批次组织,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
复试名单确定后,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既往表现等材料。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考生在参加复试期间应充分考虑天气变化和交通状况,妥善安排好个人行程,注意出行安全。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网 址:https://yz.scut.edu.cn/
电子邮箱:adyzb@scut.edu.cn
综上是2024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办法,想了解华南理工大学舞蹈研究生,舞蹈研究生院校有哪些,舞蹈学专业考研学校,舞蹈学考研,舞蹈生考研究生都需要考什么,舞蹈生考研可以考什么专业,舞蹈研究生考什么,华南理工大学舞蹈学考研,华南理工大学舞蹈考研,敬请关注舞研舞蹈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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