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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09-18 11:26 浏览:3692努力到让自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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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舞蹈考研】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研招网在线咨询:2021年9月24日14:00—17:00

网上预报名: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现场)确认:详见各报考点公告

下载准考证: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

初试: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

福建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海滨邹鲁”之誉的历史文化名城福州,是一所底蕴深厚、特色鲜明、声誉斐然的百年高等学府。学校肇始于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后由华南女子文理学院、福建协和大学等单位几经调整合并,于1953年成立福建师范学院,1972年易名为福建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2012年,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起步早、发展快、基础实。20世纪60年代开始参与培养研究生,1978年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于1984年成立研究生科,1993年成立研究生处,2003年成立研究生教育学院,2005年设立研究生工作部,2012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涉及9个学科门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95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635人(含校外兼职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已培养了1450名博士研究生和31800多名硕士研究生;目前,共有在校研究生9288人(含港澳台和国际留学研究生),其中博士生907人,硕士生8381人。

研究生培养成效显著,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省级优学位论文年均40篇左右。现有2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3个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7个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93个校级研究生人才培养基地。1个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国家级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索莱达学院面向菲律宾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来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成果丰硕,21个教学案例被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收录,获7项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其中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近三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Nature Communications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700多篇,获授权专利235项;研究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获奖493项,其中国家级155项,省级338项;3支研究生团队分别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研究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为”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为实现“加快建成富有鲜明特色的综合性全国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奋斗,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9月)

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约33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拟招生计划数安排详见“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编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及相应专业(领域)的实际招生数,待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后,将根据各专业(领域)生源、学科建设需求和推免生接收情况后予以确定。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仅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硕士(非全日制)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仅限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

具体接收办法,我校将另行制定并公布,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党校学历及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1.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的通知》(教学司﹝1995﹞101号)规定,党校学历不作为报考研究生的学历依据。

2.凡在国(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复试。

(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2个及以上学位。若在校研究生报名,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录取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名流程和管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下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8月前有效;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4.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英语(一)、日语、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历史学专业基础、经济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翻译硕士英语、社会工作原理、教育综合、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汉语基础、英语翻译基础、金融学综合、统计学、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社会工作实务、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等科目由我校根据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的考试大纲或指导性意见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七)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打印成绩通知。

六、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拟安排在2022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含学部、中心、党校,下同)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五)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2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资格的确认。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下列规则,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1.“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各地区(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在该地区上线人数内按照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同一个地区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地区计划数的,该地区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同一个地区上线考生数多于该地区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类线总分),以考生所在地区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称“国家线”)基础上,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在上线考生中按照我校当年度该专项计划1:1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后予以录取。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数的,通过计算上线考生总分与“国家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相对偏差=<考生总分-“国家线”总分>/“国家线”总分)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按计划数1:1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与相应科目满分之和的比值,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比值依然相同,则按照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考生顺序优先确定复试名单。

(八)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省内高校等有关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按照联合培养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考生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我校具体体检项目要求,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下载查看。

拟录取考生应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少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未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录取检查的,不予录取。

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注明相应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三)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达各学院党委(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往届生报到时还需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应届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9月1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上交《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表》,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除“少干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

(四)保留资格: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

十、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以及0251金融、0254国际商务、0351法律、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0454应用心理、0452体育、0552新闻与传播、0854电子与信息、0856材料与化工、0860生物与医药、1351艺术等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生24000元(全程);“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学制为4年,免缴学费;其他专业学位的学制为2年,学费为每生16000元(全程)。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1251工商管理学费为每生51000元(全程),1252公共管理、1254旅游管理学费为每生48000元(全程),原则上安排周末授课。

十三、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可申请优秀生源奖学金,一、二等奖学金分别为每生8000元、6000元;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一辅”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每生每月学校发放1000元。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干计划”无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2.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政策。

3.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奖励研究生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学校对研究生数学建模等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获奖者进行相应奖励。

4.施学共教育基金、吴维新教育基金及各学院的社会奖励资助等(详见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及各学院网站)。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二)住宿安排

非全日制新生和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入住。

十四、其他

(一)本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从2017年起不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室,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http://yjsy.fjnu.edu.cn/。

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见《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注:1.“A50P60”表示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0人;

2.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3.本目录所有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少干计划”除外),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专业代码中含“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立的二级学科专业,含“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

《艺术概论》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艺术概论》是戏剧与影视学(学术型)硕士生的入学专业考试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艺术基本原理、创作规律和传媒特性的理解和掌握,对戏剧与影视艺术的基本特性的理解和掌握,以及对戏剧与影视作品的鉴赏和批评能力。

二、评价目标

识记和了解艺术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理解和掌握戏剧与影视的形式规范、创作规律和美学特征;能够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并结合戏剧与影视的创作现状,对戏剧与影视艺术的代表作品、发展情况等问题进行分析,具备较有深度的知识结构。

三、考试范围

熟知艺术基本理论、艺术美学、艺术鉴赏与批评、艺术创作规律等方面的知识,对于艺术特性、艺术类型、艺术发展史、艺术研究方法和代表性理论观点等都要理解和掌握。熟知戏剧的基本问题、作为文学的戏剧艺术、作为剧场形式的戏剧艺术、戏剧研究与戏剧教育等知识要点。熟知影视艺术特性、影视艺术类型、影视批评方法等知识要点。关注戏剧与影视艺术的创作现状,对重要的戏剧与影视创作形态、创作基本原理、创作现象、经典名作等,要有分析评价的能力。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主要题型包括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中西音乐史》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的性质

《中西音乐史》是报考音乐与舞蹈学、音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之一,主要考察考生对中西音乐史基础知识和理论的了解和掌握情况。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复习范围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的范围和内容分为两部分: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

(一)中国音乐史

1.中国古代音乐史:了解中国古代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形态流变,掌握历代音乐制度、音乐职官、音乐机构、音乐事件、音乐人物、音乐作品、音乐表演、音乐典籍、音乐思想、音乐理论、音乐名词(术语)、乐器、乐谱、乐种、歌种、舞种、曲种、剧种、音乐文化交流等与音乐相关的历史事实。

2.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了解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形态流变,掌握中国近现代传统音乐的变迁、新音乐的产生和发展、近现代音乐教育、近现代音乐思想和理论研究、近现代音乐文化交流等与音乐相关的历史事实。

(二)西方音乐史

考核内容涵盖古希腊至20世纪的西方音乐史。

1.了解西方音乐的历史发展进程、西方音乐的体裁、重要音乐流派、各个不同流派代表性作曲家的代表作品及其艺术特征,理解作曲家音乐创作的主要风格、特色及历史贡献。

2.理解西方音乐各个流派的发展特征、西方音乐发展的内在规律、理解西方音乐与西方文化的内在关系。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较全面地理解中国音乐史中的基本概念、体裁和范畴,熟悉各历史时期的代表性音乐作品及其主题,基本上可以读懂中国音乐文献,具备对音乐现象、音乐材料进行分析的能力。理解西方音乐历史发展脉络、体裁、主要流派及其发展特征、名家名作及其代表性作曲家的音乐创作特征与独特贡献等。

四、建议参考书目

1.杨荫浏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

2.汪毓和编著:《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第三次修订版)》,人民音乐出版社,2009。

3.孙继南、周柱铨主编:《中国音乐通史简编(修订版)》,山东教育出版社,2017.

4.叶松荣著:《欧洲音乐文化史论稿——中国人视野中的欧洲音乐》,福建人民出版社,2020年修订版。

5.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年。

五、试卷结构

名词解释约占30分,简答题约占40分,论述题约占80分。

六、考试方式和时间

方式:闭卷笔试

时间:180分钟

《中外舞蹈史》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的性质

《中外舞蹈史》是报考音乐与舞蹈学、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试科目之一,主要考核考生对中外舞蹈历史的了解、理解和掌握情况。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的复习范围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中国舞蹈的历史演进和外国舞蹈历史的发展。

(一)中国舞蹈史:《中国舞蹈发展史》(王克芬著)

1.原始舞蹈产生与发展的轨迹

(1)生产劳动与原始舞蹈

(2)生殖崇拜与“求偶舞”

(3)反映征战生活的古武舞

(4)原始祭祀舞

2.夏商奴隶制时代舞蹈的发展

(1)舞蹈步入表演艺术领域

(2)祭祀舞的发展及甲骨文中的有关记录

3.两周时期舞蹈的发展和变革

(1)强化舞蹈的才华和政治作用

(2)“礼崩乐坏”与民间舞兴盛

(3)表演性舞蹈的发展及其对政治生活的影响

(4)儒家的乐舞理论

(5)墨家的乐舞理论

4.舞蹈艺术取得重大发展的汉代

(1)“百戏”是流传量广的表演艺术形式

(2)“女乐”的舞蹈活动

(3)社节性舞蹈与即兴起舞

(4)雅乐舞蹈的继承与创新

(5)民族关系的发展与乐舞文化交流

(6)技艺结合,注重舞情舞意的刻画

(7)群舞的编排

(8)舞具舞服的巧妙运用

(9)著名舞及其艺术成就

(10)乐舞理论与审美特征

5.各族乐舞在纷呈交流中发展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

(1)《清商乐》的发展与演变

(2)以舞相属“与即兴起舞

(3)各族乐舞文化大交流及其深刻影响

(4)舞蹈的技艺水平与审美特征

6.辉煌唐舞

(1)节日歌舞游乐

(2)自舞成风

(3)歌舞艺人在街头、广场、酒肆献舞

(4)宗教祭祀舞蹈的艺术化与世俗化

(5)舞蹈艺术的丰富多彩

(6)艺术成就与审美特征

7.舞蹈艺术发展的转折期——辽、宋、西夏、金代的舞蹈

(1)辽代舞蹈的兼容精神

(2)辽承唐舞倡诸舞

(3)辽代遗存的舞蹈形象

(4)宋代——古代舞蹈发展的转折点

(5)繁盛的民间歌舞

(6)继承变革中的宫廷宴乐和歌舞大曲

(7)纯舞渐衰时的优秀舞者

(8)唐、宋舞乐传高丽

(9)珍贵的德寿宫舞谱

(10)金承辽舞融宋舞

(11)西夏舞迹

8.元、明、清舞蹈艺术的传承与变异

(1)元代的宫廷宴乐及其他表演性舞蹈

(2)明代宫廷乐舞和朱堉载的舞论及拟古舞谱

(3)清代的宫廷宴乐和舞蹈家裕容龄

(4)汉族民间舞

(5)少数民族民间舞

(6)戏曲舞蹈的发展

(二)中国舞蹈史:《中国舞蹈史》(《中国舞蹈史》编写组编)

1.远古及夏商舞蹈

(1)有关舞蹈创始者的记载

(2)传说中的远古氏族舞蹈

(3)《大夏》与“禹步”

(4)《大濩》与《桑林》

(5)君王与舞蹈

(6)陶器与舞蹈彩陶盆

(7)岩画与舞蹈图像

(8)商代甲骨文中的舞蹈

2.周代舞蹈

(1)周代“制礼作乐”的思想观念及文化措施

(2)“六代舞”的构成与功能

(3)“大武”的特殊风貌

(4)周代的礼乐教育制度中的舞蹈实体

(5)“六小舞”的舞蹈形态与风格

(6)腊祭中的舞蹈

(7)雩祭中的舞蹈

(8)傩祭中的舞蹈

(9)礼乐舞蹈的式微

(10)女乐舞蹈的兴起

(11)儒家的“尽善尽美”乐舞观

(12)墨子的“非乐”理论

(13)道家“合于桑林之舞”的美学理想

3.汉代舞蹈

(1)巾袖舞

(2)鼓乐舞蹈与器具舞蹈

(3)“象人”之舞与情节舞蹈

(4)“四夷”乐舞

(5)倡讴伎乐

(6)后宫善舞者之舞

(7)雅乐的复苏

(8)大型演乐与饮宴用乐

(9)幻想与现实相融的社会意识

(10)厚重与轻疾共存的审美形态

(11)司马相如《子虚赋》中的乐舞思想

(12)傅毅《舞赋》中的乐舞思想

4.魏晋南北朝舞蹈

(1)以俗入雅的清商乐舞

(2)门阀士族与清商乐舞

(3)各族乐舞杂陈

(4)中西乐舞相融

(5)佛教乐舞

(6)石窟中的乐舞形象

(7)阮籍《乐论》中的思想命题

(8)钟嵘《诗品序》中的思想命题

5.隋唐五代十国舞蹈

(1)中外兼备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

(2)政艺辉映的“立部伎”“坐部伎”

(3)祈天祭祖的郊庙雅舞

(4)层次丰富的“大曲”“法曲”

(5)风格迥异的“健舞”“软舞”

(6)人间情味的歌舞戏

(7)梵音俗乐声绕梁

(8)紫极八卦韵宫商

(9)女巫婆娑岁舞傩

(10)望夜燃灯陈百戏

(11)朝野共乐享踏歌

(12)贵族政要的乐舞轶事

(13)文士阶层的乐舞佳话

(14)平民军卒的乐舞活动

(15)以礼为中心的太常寺

(16)以乐为宗旨的教坊

(17)以雅为标志的梨园

(18)“四夷”乐舞入驻华夏

(19)中原乐舞八方播扬

(20)舞者乐之容

(21)舞以象功德

(22)舞以美德操

(23)悲悦在人心

(24)礼乐宁邦国

(25)酒宴乐舞的传承

(26)宋代“队舞”的先声

6.宋辽西夏金舞蹈

(1)瓦舍勾栏的民间舞蹈

(2)皇室贵胄的百戏活动

(3)酒肆歌舞的兴盛

(4)丰富多彩的民间舞队

(5)“队舞”与“大曲歌舞”

(6)雅乐舞蹈与乐舞机构

(7)宋代宫廷乐舞的程式、特点与历史意义

(8)宋代宫廷向高丽输出乐舞

(9)辽、西夏、金的乐舞

(10)陈旸《乐书》中的思想命题

(11)陈师道《理究》中的思想命题

7.元代舞蹈

(1)典庆“乐队”

(2)宴飨乐舞

(3)安代舞

(4)倒喇

(5)《海青拿天鹅》

(6)萨满教舞蹈

(7)藏传佛教舞蹈

(8)“科”

(9)插入性舞蹈

8.明至清末前舞蹈

(1)明代宫廷乐舞

(2)清代宫廷乐舞

(3)祭孔乐舞的特点及其历史流变

(4)明清两代祭孔乐舞的定型

(5)祭孔乐舞的历史文化价值

(6)丰富多彩的汉代民间舞

(7)蓬勃发展的少数民族舞蹈

(8)明传奇中的舞蹈

(9)地方戏曲中的舞蹈

(10)昆曲、京剧中的舞蹈

(11)戏曲舞蹈的美学意蕴

(12)朱载堉《乐律全书》

(13)韩邦奇《苑洛志乐》

(14)张敉《舞志》

(15)吕怀《箫韶考逸》

(16)韦焕《雅乐考》

(17)徐渭、汤显祖、李渔的乐舞思想

9.近现代舞蹈

(1)新文化运动孕育黎锦晖儿童歌舞

(2)欧风美雨催生普通学校舞蹈教育

(3)吴晓邦新舞蹈艺术的实践

(4)吴晓邦的舞蹈艺术观及其对中国舞蹈的贡献

(5)戴爱莲的中国舞蹈情结

(6)戴爱莲掀起的边疆舞运动

(7)井冈山孕育了革命歌舞

(8)延河水激荡起民族舞魂

(9)交际舞的风行与步入歧途

(10)歌舞艺术的兴起与沉浮

10.当代舞蹈(一)

(1)康巴尔汗和贾作光对少数民族舞蹈的发展

(2)民间舞的广泛发掘和艺术升华

(3)中国古典舞的创造性建设

(4)西方古典舞(芭蕾)的正式引入

(5)军队舞蹈创作题材的拓展

(6)军队舞蹈的鲜明特色和独特品格

(7)现代舞的探索和遭遇

(8)大型舞剧初盛和音乐舞蹈史诗的开创

(9)舞蹈理论原地的开辟

(10)舞蹈基础学科的建设

(11)表演性舞蹈逐步发展

(12)自娱性舞蹈活动兴旺

(13)两部芭蕾舞剧的样板戏经历

(14)畸形舞蹈的发迹和泛滥

(15)复苏期舞蹈创作与“左”倾余波

11.当代舞蹈(二)

(1)突破性的创作和探索

(2)民族舞蹈的时代演绎

(3)现代舞的借鉴和引进

(4)市场经济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影响

(5)民族舞蹈的跨越式发展

(6)现、当代舞蹈的本土化开拓

(7)民族舞剧在繁荣中现突破

(8)芭蕾艺术在完善中谋发展

(9)舞蹈种类的拓展

(10)群众性舞蹈的新动态

(11)舞蹈研究的热点问题

(12)舞蹈学术建构初具规模

(三)外国舞蹈史:《西方芭蕾史纲》(朱立人著)

1.芭蕾的起源

(1)古代希腊的舞蹈

(2)古代罗马的拟剧

(3)中世纪杂耍者的技艺

2.芭蕾的雏形

(1)文艺复兴与芭蕾的形成

(2)路易十四与宫廷芭蕾

(3)皇家舞蹈院与皇家音乐院

(4)最初的芭蕾理论书籍

3.前浪漫主义芭蕾

(1)启蒙主义及其对前浪漫主义芭蕾的影响

(2)18世纪的法国芭蕾

(3)18世纪的奥地利芭蕾

(4)诺维尔及其舞蹈改革思想

(5)多贝瓦尔与《关不住的女儿》

4.浪漫主义芭蕾

(1)浪漫主义与浪漫主义芭蕾

(2)塔里奥尼父女与舞剧《仙女》

(3)《吉赛尔》

(4)《葛蓓莉娅》与浪漫主义芭蕾的衰落

(5)四人舞(Pas de quatre)

(6)浪漫主义芭蕾的其他舞蹈家

5.俄罗斯芭蕾

(1)《奥菲士》与芭蕾传入俄国

(2)瓦尔贝赫和格鲁什科夫斯基

(3)活跃在俄国的法国编导们

(4)彼季帕——俄罗斯芭蕾奠基人

(5)俄罗斯芭蕾教学学派的形成

6.世纪之交的芭蕾改革

(1)戈尔斯基及其改革活动

(2)福金的创作活动

(3)佳吉列夫的“俄罗斯演出系”及其俄罗斯芭蕾舞团

(4)佳吉列夫舞团中的几位主要舞蹈家

7.前苏联芭蕾

(1)探索阶段

(2)戏剧芭蕾的兴衰

(3)交响芭蕾时期

8.当代欧美芭蕾

(1)英国芭蕾简介

(2)美国芭蕾简介

(3)法国芭蕾简介

(4)丹麦芭蕾简介

(5)其他一些国家的芭蕾简况

(6)苏联演员在西方的活动

9.20世纪前期的现代舞

(1)伊莎多拉·邓肯的自由舞蹈

(2)露丝·圣·丹尼斯的宗教舞蹈

(3)泰德·肖恩的美国舞蹈

(4)玛丽·魏格曼的表现主义舞蹈

(5)玛莎·格雷姆的心理表现舞蹈

(6)多丽丝·韩芙莉的人道主义舞蹈

10.20世纪后期的现代舞

(1)艾瑞克·霍金斯的诗性舞蹈

(2)约瑟·林蒙的人本主义舞蹈

(3)默斯·坎宁汉的机遇舞蹈

(4)皮娜·包希的舞蹈剧场

(四)外国舞蹈史:《外国舞蹈史及作品鉴赏》(欧建平著)

1.舞蹈概说

(1)舞蹈定义

(2)舞蹈特征

(3)舞蹈的功能

(4)舞蹈的起源

(5)舞蹈的分类

(6)外国舞蹈的范畴

2.自娱舞蹈

(1)原始舞蹈

(2)民间舞

(3)交谊舞

3.表演舞蹈

(1)宗教舞(娱神舞)

(2)民间舞(娱人舞)

(3)国标舞

(4)古典舞

4.芭蕾

(1)芭蕾概说

(2)芭蕾欣赏

(3)早期芭蕾

(4)浪漫芭蕾

(5)古典芭蕾

(6)现代芭蕾

(7)当代芭蕾

5.现代舞

(1)现代舞概说

(2)现代舞欣赏

(3)自由舞

(4)早期现代舞

(5)古典现代舞

(6)后现代舞

(7)后后现代舞

(8)表现派舞蹈

(9)舞蹈剧场

(10)在欧美的传播

(11)在亚太的影响

(12)身体剧场

(13)当代舞

(14)舞踏

6.新媒体舞蹈

(1)新媒体舞蹈

(2)电视舞蹈

(3)录像舞蹈

(4)舞蹈录像

(5)“计算机编舞法”

7.新世纪国际舞坛的回顾与展望

(1)年轻化

(2)放松化

(3)轻松化

(4)科学化

(5)知识化

(6)现代(舞)化

(7)环境化

(8)多元化

(9)小型化

(10)全球化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全面了解并理解中国舞蹈的发展历史,对历史上中国舞蹈的几个重要时期和时代风貌要能掌握。全面了解外国舞蹈历史的发展轨迹,从舞蹈学的主体性发展而理解舞蹈艺术发展的历史阶段性。综合考查考生对中国舞蹈史和外国舞蹈史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能用简洁的语言对相关命题进行有说服力的论说,能对与舞蹈相关的考古发掘材料和文献资料进行说明,能对中、外舞蹈发展历史脉络、重要人物、重大成就、重要事件、舞蹈团体、社会历史背景等进行描述或评价。

四、试卷结构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中国舞蹈史75分,外国舞蹈史75分。

1.名词解释(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2.简答题(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3.论述题(4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方式:笔试

时间:3小时

六、有关大纲表达的说明

1.了解:指对概念、原理、方法等能表述清楚。

2.理解:指对原理、方法、系统等能进行描述、归纳、举例、说明。

3.掌握:指能对原理、方法、艺术等文献实例加以运用。

《音乐分析》考试大纲

一、《音乐分析》考试大纲的性质

《音乐分析》是报考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的考试科目之一,主要考核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的了解、理解能力和音乐作品分析技能的掌握情况。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复习范围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范围和内容

根据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教学的现实情况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培养要求,《音乐分析》课程的考试是为了综合考查考生对音乐作曲理论的综合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分析具体作品的能力。本门课的考试内容主要包含三大部分:和声、调性及织体的分析、主题特征分析、曲式与作品结构等的综合分析。

三、考试要求

1.和声及织体分析:包括调性与和弦分析,并简要阐明织体特征;2.主题分析:包括对音高、节奏等音乐形态进行分析与阐述;3.作品综合分析:画出曲式结构图;判断曲式结构形式;作简要的音乐内容分析。

四、试卷结构(总分150分)

1、和声及织体特征分析(30分)

2、主题分析(20分)

3、作品综合分析(共2题,第1题40分,第2题60分)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方式:笔试

时间:3小时

六、题型举例

1、分析贝多芬钢琴奏鸣曲《暴风雨》第一乐章的主题(20分)。

2、分析巴托克《献给孩子们(一)》之16的和声及织体写作手法(30分)。

3、分析格里格《我爱你》,画出曲式结构图式,判断曲式形式,并简述其创作手法特征(40分)。

4、分析莫扎特《钢琴奏鸣曲》(作品号)第一乐章,回答以下问题(60分):

1)画出曲式结构图式,判断曲式形式。

2)简要说明你对本乐章音乐内容的理解。

注:分数比例视作品难易程度而定。

《舞蹈艺术概论与舞蹈教育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的性质

《舞蹈艺术概论与舞蹈教育学》课程的考试是报考音乐与舞蹈学和舞蹈(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考试科目之一,主要考核考生对舞蹈艺术概论和舞蹈教育学基础理论的了解、理解和掌握情况。为帮助考生明确考试复习范围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二、考试范围和内容

考试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舞蹈艺术概论》和《舞蹈教育学》。

《舞蹈艺术概论》参考书目:《舞蹈艺术概论》隆荫培、徐尔充,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 ;《舞蹈美学》吕艺生著,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一)舞蹈基本原理:

1、理解舞蹈的本质:其中包括理解历史上关于舞蹈的起源与发展,舞蹈的社会功能。

2、舞蹈的内容与形式、舞蹈的构成与形态、舞蹈的种类等。

(二)欣赏与创作、传播与评论:

1、欣赏与创作:理解和掌握舞蹈艺术中的创作主体、创作活动过程、舞蹈作品的形象与意境创造等内容,把握这些舞蹈创作活动与欣赏的相关原理。

2、传播与评论:理解和掌握舞蹈创作与舞蹈表演的审美规范,舞蹈的交流与传播、舞蹈美感的机制与特征、舞蹈评论及新中国舞蹈启示。

(三)舞蹈的历史发展:

1、舞蹈的起源论:理解历史上的舞蹈起源的学说、舞蹈起源的动力、舞蹈起源的历史过程与阶段。原始舞蹈的性质及特征等基础理论。

2、舞蹈发展论:初步理解舞蹈发展的客观规律,了解新中国舞蹈的探索历程、西方舞蹈的形态流变,当代的中国舞蹈的现状与发展。

3、门类论:了解舞蹈的基本特征和门类划分,理解舞蹈中主要门类的特征,理解舞蹈与其他门类艺术之间的关系。

(四)舞蹈美及其舞蹈美的要素分析:

1、舞蹈美学基本理论:分析舞蹈美学的逻辑起点,理解舞蹈美的本质特征。

2、如何认识舞蹈美,形成对舞蹈美的判断以及构成的要素分析。

(五)舞蹈审美论:

1、了解和掌握舞蹈的审美心理及其舞蹈的审美形态。

2、了解舞蹈的审美创造,分析舞蹈的构成和语言体系,掌握舞蹈艺术风格。

《舞蹈教育学》参考书目:

《舞蹈教育学》吕艺生,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一)舞蹈教育的原理论:

1、舞蹈教育学概念:理解舞蹈教育学的概念,掌握舞蹈教育学研究的方法。

2、舞蹈教育的社会地位与作用:理解舞蹈教育的产生与发展、舞蹈教育的社会地位、舞蹈美育的内容与意义。

3、我国舞蹈教育目的与方针:理解舞蹈教育目的、我国舞蹈教育的目的、舞蹈专门人才的智能结构。

4、舞蹈教育制度:了解普及型舞蹈教育制度、早期专业型舞蹈教育制度以及理解两种舞蹈教育制度的结合。

5、舞蹈教育与舞蹈学生身心发展的关系:理解舞蹈学生身心发展的基本因素、了解舞蹈学生遗传潜能的开发、理解舞蹈学生的后天教育及舞蹈教育年龄期的划分。

(二)舞蹈教学论;

1、舞蹈教学计划的制定:了解舞蹈教学计划的内容与制定、理解舞蹈教材的来源与编写。

2、舞蹈组织与实习:理解舞蹈教学的组织形式、了解舞蹈实习及舞蹈教师的地位。

3、舞蹈教学:掌握舞蹈教学过程的特点和原则及舞蹈教学法。

(三)教育论与管理论:

1、教育论:理解德育在舞蹈教育中的地位、任务内容以及舞蹈教育中德育的过程和特点。

2、管理论:了解树立现代办学效益观,理解科学管理原理在舞蹈教育管理中的应用。

三、考试要求

考生应全面理解《舞蹈艺术概论》和《舞蹈教育学》原理中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掌握舞蹈艺术活动和舞蹈教育活动诸环节的主要原理,并且具备运用这些原理,结合舞蹈发展的现象进行理论分析。

四、试卷结构

名词解释占约30分,简答占约60分,所学理论结合舞蹈艺术事例或舞蹈教育事例进行理论综合运用试题占约60分。

五、考试方式和时间

方式:笔试

时间:3小时

六、有关大纲表达的说明

1.了解:指对概念、原理、方法等能表述清楚。

2.理解:指对原理、方法、系统等能进行描述、归纳、举例、说明。

3.掌握:指能对原理、方法、技能等实例加以运用。

2021年硕士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备注:“报考人数”统计不含各专项计划考生及推免生;“录取人数”不包括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培、“少干计划”及“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一志愿录取为不含推免生的原报考专业录取,调剂录取含校内及院内调剂。标注“*”的专业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一览表

单位代码、名称: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通讯地址:350117,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室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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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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