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
学 校 概 况
辽宁师范大学是一所省属重点大学,坐落在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国内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学校、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高校、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辽宁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与继续教育基地、教育科学研究咨询基地、高校师资培训基地、适应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研基地,现已成为辽宁省最大的、起示范带头作用的教师教育中心。
作为新中国诞生后首批建立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1年9月,初建时为旅大师范专科学校。1953年4月,更名为大连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7月,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和大连外国语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大连师范学院。1960年7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学院。1983年12月,更名为辽宁师范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人,专任教师1200人。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余人,在籍研究生6500人:博士626人,其中全日制425人,非全日制201人;硕士5874人,其中全日制5105,非全日制769人。现有各级各类国家级人才6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9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全国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
辽宁省优秀专家6人,辽宁特聘教授15人次,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70人次,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四个一批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四个一批青年英才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8人,辽宁省“四个一批”人才5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5人,辽宁省优秀教师12人,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2人,辽宁省教育世家1人,辽宁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4人;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教学名师3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5人,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指导专业委员会专家27人,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次,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7个,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9人;大连市突出贡献专家1人,大连市优秀专家17人次,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7人,大连市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人选6人,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5人,大连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3人,大连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人,大连市青年科技之星项目支持计划46人。
学校校园现有两个校区(包括黄河路校区、西山湖校区),设有21个学院(学部),设有研究生院和创新创业学院。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学位硕士点;4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一级学科),其中有3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8个辽宁省重点学科;2个ESI国际排名前1%学科。
学校现有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海洋生物制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批准共建)、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现有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省级智库,10个其他省级研究基地;1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兴辽英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另参与筹建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有1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2个市级智库,8个大连市新型智库联盟成员基地,10个其他市级研究和学术活动基地,3个省级科普基地、4个市级科普基地、8个校级新型智库;设有高校社科联、科协,创建了辽金史研究中心。
“十三五”以来,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科研项目2684项,其中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1项;获批科技部科技创新2030重大委托项目一级课题1项;获国自然理论物理专项连续5年高强度资助;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获批国家社科冷门绝学团队项目1项;获批国家社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重点项目1项。出版专著534部;发表论文11858篇,在Science子刊和Nature子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被SCI收录1849篇,SSCI收录230篇;获授权专利481项;获得鲁迅文学奖1项,获韬奋出版奖1项,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1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就奖1项,省哲学社科成果奖79项,省科学技术奖5项,省青年科技奖1项,其它省部级奖项7项;1项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签订“四技”合同259项;咨政建议获国家和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51项,1人入选“高被引科学家”。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4个,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4个;省级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3个;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3项;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22个;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1门;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4门;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15项;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5项。
学校积极构建国际合作大平台,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的130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是“辽宁省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和来华留学工作示范建设高校”。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合作建设国际商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与美国华盛本大学合作举办英语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国际教育学院是我校专门接收培养外国留学生和华侨学生的二级学院,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是教育部指定的接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院校之一,每年接收来自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1000余人次,并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学校与意大利米兰大学共建的孔子学院多次获得“全球先进孔子学院”称号、与美国圣泽维尔高中共建了孔子课堂,与瑞士伯尔尼华夏中文学校开展网络中文课堂。
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特色典型经验高校、青少年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易班共建高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高校物业管理先进单位、高校后勤信息与宣传先进单位、计划生育系统质量管理QC成果先进单位,教育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普通话水平测试先进测试站、国家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先后获评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辽宁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工作、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大学生就业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青团工作、依法治校工作、来华留学工作先进单位、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党委、文明单位。
考 生 须 知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1800人(含推荐免试生名额,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0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约240人。部分专业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具体招收专业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述招生计划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我校2025年各专业最终招生计划数可能会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初试成绩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报考基本条件须按照教育部及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
行。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学校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同意书,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报考条件”中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报考条件”中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报考条件”中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法律(非法学)、文物、美术与书法、设计、音乐、戏剧与影视、图书情报、舞蹈、电子信息专业的学制为三年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应用心理硕士学制3年、法律(法学)硕士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和应用心理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进行学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和法律(法学)硕士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报名
考生需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我校招生章程,经认真思考,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公告。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信息中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5年10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方式变更而
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相应专项计划研究生;符合教育部有关加分项目规定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不再单独发出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
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名单、办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调剂及其他具体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复试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3.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可能调整复试的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5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如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合格材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方式的考生。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调转至辽宁师范大学,否则会影响学籍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我校学科教学(地理、语文、化学、生物)专业设有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具体信息可查看“关于六盘水师范学院联合研究生项目的有关说明”。
九、学费标准
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收专业的学费标准,暂可参考我校计财处网站目前公示的2024年收费标准。对于新增专业或变更收费标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或学校审议为准,具体金额将在2025年正式缴费前予以公示,请大家实时关注学校网站。
十、研究生奖助体系
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1.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2.研究生助学金体系
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等。
具体的奖励资助政策以学校的管理规定为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十一、毕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校区
1.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但须按要求预约床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黄河路校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研究生从第三学期搬至西山湖校区住宿。
3.培养校区
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我校两个校区,黄河路校区和西山湖校区。
十二、其他
1.简章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5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邮 编:116029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联系单位: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兰老师、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3737
传 真:0411-84202626
E - mail:lsyjs@163.com
学校代码:10165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位考生请注意:我校2025年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与本简章所列招生人数有所不同,实际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初试成绩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人数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大纲
注意:本大纲为参考性考试大纲,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基本内容。
709舞蹈艺术概论考试大纲
宗旨:立足辽宁,辐射全国,以培养学生“人文情怀、高阶思维、综合实践”为特色,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文化素养、系统专业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具有较好国际视野的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目的:综合考察考生对舞蹈艺术概论的基本理论知识的综合掌握,以及能运用所学知识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掌握系统专业知识。
主要考察知识点:
一、舞蹈的艺术特性
二、舞蹈社会功能
1、舞蹈在古代社会的功能
2、舞蹈在现代社会的功能
3、舞蹈的社会作用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而发展,舞蹈功能的充分实现以审美为中介
三、各种不同种类舞蹈的艺术特征
四、舞蹈起源的理论
五、舞蹈的发展
1、舞蹈发展的外部因素
2、舞蹈发展的内部因素
六、舞蹈作品的内容和形式
七、舞蹈作品的内容美和形式美
八、舞蹈形象的审美特征
九、舞蹈作品的意境创造
1、舞蹈意境的结构层次
2、舞蹈意境的审美特征和意境创造的途径
十、舞蹈的形式结构
十一、舞蹈语言
十二、舞蹈构图及其规律
十三、中国舞蹈表演的特点和审美要求
十四、舞蹈传播的方式
十五、舞蹈美感的特征
十六、舞蹈评论的内涵、任务、标准
十七、舞蹈评论方法和常见模式
十八、舞蹈学的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
参考书目名称:《舞蹈艺术概论》,作者:隆荫培、徐尔充,出版社: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年份:2009年。
823中国舞蹈史考试大纲
宗旨:立足辽宁,辐射全国,以培养学生“人文情怀、高阶思维、综合实践”为特色,培养具有坚定政治信念、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文化素养、系统专业知识、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具有较好国际视野的舞蹈艺术专门人才。
目的:综合考察考生对中国舞蹈史的研究对象及历史分期的掌握,了解舞蹈起源与发展,研习舞蹈史的目的、意义与方法,掌握系统专业知识。
主要考察知识点:
绪论
一、中国舞蹈史的研究对象及历史分期
二、舞蹈的起源与发展
三、演习舞蹈史的目的、意义与方法
第一章、远古及夏商舞蹈
一、源于现实的舞蹈发展
二、社会各阶层参与的夏商时期舞蹈
三、远古及夏商的民众舞蹈形象
第二章、周代舞蹈
一、分封制与周代的礼乐舞蹈
二、作为人才培养手段的礼乐舞蹈的教育
三、农耕社会中的周代的祭祀舞蹈
四、生产资料再分配与周代舞蹈的分流
五、基于现实的各种乐舞观
第三章、汉代舞蹈
一、丰富多彩的『百戏』舞蹈
二、轶态瑰姿的『女乐』与舞蹈轶事
三、雅乐与宴乐
四、汉代舞蹈的艺术特征
五、汉代的乐舞思想
第四章、魏晋南北朝舞蹈
一、中原清商的以俗入雅
二、中外乐舞的交汇
三、佛教乐舞与石窟中的乐舞形象
四、魏晋南北朝的乐舞理论
第五章、隋唐五代十国舞蹈
一、隋唐典礼乐舞和教坊乐舞
二、宗教舞蹈与节庆歌舞
三、日常的乐舞生活
四、完备庞大的乐舞机构
第六章、宋、辽、西夏、金舞蹈
一、商业化民间舞蹈的蓬勃发展
二、宋代宫廷乐舞
三、宋代宫廷乐舞的传播及辽西夏金舞蹈
四、宋代乐舞理论
五、中外乐舞的交流
六、隋唐的乐舞理论
七、承上启下的五代十国乐舞
第七章、元代舞蹈
一、元代宫廷乐舞
二、元代民间舞
三、元代宗教舞蹈
四、元杂剧中的舞蹈
第八章、明至清末前舞蹈
一、宫廷乐舞的式微
二、祭孔乐舞的发展及变化
三、明清时期民间舞蹈的发展
四、舞融于戏
五、明清时期乐舞理论及舞谱
第九章、近现代舞蹈
一、中国近现代舞蹈复兴的先兆
二、中国新舞蹈艺术的开创者吴晓邦
三、中国民间舞蹈的发掘者戴爱莲
四、革命歌舞应运而生
五、都市舞蹈顺势而起
第十章、当代舞蹈(一)
一、民间舞的继承与发展
二、古典舞的创建与引进
三、军队舞蹈的专业化发展
四、『双百』方针和『三化』精神指引下的舞蹈创作
五、舞蹈理论工作起步
六、群众性舞蹈活动兴旺
第十一章、当代舞蹈(二)
一、改革开放初期的勃勃生机
二、改革开放深化后的求索和开拓
三、现、当代舞的本土化开拓
四、舞蹈的多元发展
五、舞蹈理论研究和学术建构
参考书目名称:《中国舞蹈史》,主编:袁禾、副主编:郑慧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年份:2019.3月
综上所述就是2025年辽宁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的全部内容,想要查看更多如2024年辽宁师范大学舞蹈考研复试分数线,历年辽宁师范大学中国舞蹈史研究生真题解析,2025年辽宁省艺术考研有哪些学校等等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各位舞蹈考研学员前来舞研考研官网咨询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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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全程班 |
基础阶段:205课时 强化阶段:160课时 冲刺阶段:96课时 点睛阶段:10课时 (线上) |
>471课时 | 10次 | 无重读 | 23800元 |
1.班主任监督 2.讲师领学(限协议班) 3.复习规划指导 4.定期答疑课 5.测试讲解 6.纸质版讲义 7.课程期无限次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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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理论全程班 |
专业理论全程班 (线上+面授) |
>471+10课时 | 10次 | 无重读 | 29800元 | 详情咨询 | |
全科全程班 |
专业理论全程班 英语全程班 政治全程班 (线上+面授) |
>907课时 | >20次 | 无重读 | 43800元 | 详情咨询 | |
全科协议班 |
初试全科课程 复试全科课程 (线上+面授) |
>907+10课时 | >20次 | 不过免费重读 | 62800元 | 详情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