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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3-28 15:42 浏览:116努力到让自己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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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想了解舞蹈专业考研大学,舞蹈蹈研究生,舞蹈系考研的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考研舞蹈复试,舞蹈研究生复试,哪些学校可以考舞蹈研究生,可以舞蹈考研的大学,敬请关注舞研舞蹈考研!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加强管理,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按要求配备考生资格审查、记录复试情况和技术支持的专门人员。

3.学院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30日(周六)-4月1日(周一)。

报到时间:3月30日(周六)09:00-11:00。

具体请考生查看《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表》及学院官网上相关通知。

(二)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请根据学校、学院发布的复试信息,做好行程规划,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提前做好食宿安排,如遇突发情况请第一时间与我院联系。

(三)复试内容

1.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环节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共计160分(各个专业的基础知识考核和面试的分值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五)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3月30日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具体操作详见心理测试操作指南(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1:00在19幢一楼大厅报到,资格审查,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其它事项。

2.面试顺序在复试前由考生抽签确定。

3.笔试环节请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面试当天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候考室等候。候考考生集中封闭管理,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刻离开考试区域,不得与候考考生接触。

5.笔试、候考和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相机、收表等电子设备)或者其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作弊并作相应处理。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资格审查单》(见附件)。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应急手机号等,见附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8.专业复试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4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其他

(一)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信息公开网站:

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music.zjnu.edu.cn/main.htm

2.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电话:0579-82283152

学院申诉电话:0579-82283101

邮箱:ysxy@zjnu.cn、ysxkyyjs@zjnu.cn

学校电话:0579-82283026、82282319

邮箱:yzb@zjnu.cn、jwb@zjnu.cn

八、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艺术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

《个人简况表(非全日制考生)》.doc

《个人简况表(全日制考生)》.doc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资格审查单》.doc

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定稿).doc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来校交通指南.pdf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指南.pdf

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docx

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选拔。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严密防控,确保生命安全;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技术组、监察组等工作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3.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考务支持与协调、情况记录、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有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须回避。

4.校院两级监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校通知及实际情况确定并通过学院官网发布。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原则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再划定复试分数线。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35分,单科降10分划定。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复试加分政策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须在复试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学院应认真核实并公示。

6.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在“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且通过审核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个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2.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

3.复试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通过对考生本科学业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经历和成果等信息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复试考核中含思想政治考试,其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及其分值比例由学院具体规定。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五)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

2.体检

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二)应届生上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五)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9.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10.符合调入学院专业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流程

1.学院发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取得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总成绩计算公式:

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2.复试笔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6.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7.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主动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w.zjnu.edu.cn/

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s://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八、其他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方案),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向考生公布。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并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对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玩 忽 职 守 、弄虚作假、徇 私 舞 弊 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综上是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想了解舞蹈专业考研大学舞蹈蹈研究生,舞蹈系考研的大学,浙江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研究生,考研舞蹈复试舞蹈研究生复试哪些学校可以考舞蹈研究生,可以舞蹈考研的大学,敬请关注舞研舞蹈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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