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2026年太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考生提供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等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3.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3月20日18点前,登录网址https://yjs.chaoxing.com/ppem/tynu/login,进入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输入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等信息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点击【初试加分申请】,在规定时间节点内,点击【新增申请】,可申请初试加分(身份证照片应确保信息清晰可辨,其他证明材料需以清晰可见的PDF扫描件形式进行上传)。支持查看申请记录以及申请结果,逾期不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相应资格。纸质材料提供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必须是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过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证明材料清单:居民身份证(正、反)、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相应证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
太原师范学院研招办
2026年3月17日
- 北舞考研
- 民大考研
- 首师考研
- 北师考研
- 艺研院
- 其他院校
- 公共课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17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