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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6-11-23 11:17 浏览:1697 努力到让自己感动!
摘要:为帮助考生了解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学2017年的招生情况,舞研艺考整理了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学招生的详细信息。详细介绍了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学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二、培养方向、学历层次

  我校的人才培养定位:身心健康、品德优良、综合素养较高、文化和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型舞蹈文化人才。学生完成本专业规定的教学科目,经考核合格,品行良好,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颁发北京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舞蹈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尊敬师长,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 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声乐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3. 符合招生专业中某一专业的年龄、年级要求;

  4. 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正式在校生谢绝报考。

  四、报名手续

  (一) 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登陆我校招生报名网页网址:

  北京舞蹈学院附中:http://www.bds.edu.cn

  请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再按照规定确认日期到校办理确认手续。

  (二) 报名时间、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2016年12月30日00:00结束报名(北京地区初试及外地来京复试的考生实行网上缴费)

  考生可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含两个),按照报考专业的个数缴纳考试费;

  ※我校在部分外地城市设置初试考试点,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12日—2016年12月1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凭网上报名信息单到我校设有初试考试点的城市缴费报名,就近参加我校招生考试初试;具体考试时间请在我校官方网站查询或外省市设置的初试考点咨询。

  (三) 初试报名到校确认日期及要求:

  1. 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后,到校确认日期:

  2017年1月9日—10日,9:00-12:00,13:00-16:00;(中国舞专业)

  2017年1月11日,9:00-12:00,13:00-16:00;(歌舞专业)

  2017年1月12-13日,9:00-12:00,13:00-16:00;(芭蕾舞专业、国标舞专业、音综专业)

  2. 各地考生前来我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 网上报名信息单

  ② 网上缴费凭证

  ③ 考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 学校同意该生报考北京舞蹈学院附中的介绍信(应写明在校年级、品行表现)

  ⑤ 同底一寸彩色证件近照四张

  3. 报名确认时材料齐全(上交材料概不退还)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4. 报名确认手续可由考生家长代为办理,考生不必前来。

  5. 本校不接受电话或函件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注:我校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权利。

   六、考试地点

  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详见院内通知。

  所有考试谢绝家长参观,学生参加考试期间,学校将在考场外为家长安排等候考生的临时休息场所。

  七、专业考试内容、要求

  (一)芭蕾舞、中国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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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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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歌舞(音乐舞蹈综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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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国标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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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文化考试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九、体检

  通过专业三试的考生请自行到县级或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自行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包括:验血(血常规、谷丙转氨酶)、尿常规、心电图、胸片。体检后需将报告单在3月1日前以邮局EMS形式邮寄到我校招办(地址见第十六项:备注)。

  注:新生入学后会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如当地体检部门的化验结果与我校化验结果不符或发现身体状况不符合我校专业学习要求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考试费用

  1. 报名初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100元;

  2. 复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3. 三试费:每个专业、每名考生收费80元;

  十一、考试流程

  1. 专业初试:通过专业初试的考生由考委当场宣布,并发给复试通知单。

  2. 专业复试:专业复试考试前由招生办公室为考生编制考号。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复试的考生进行打分,于三试前张榜公示通过专业复试进入专业三试的考生的考号;

  3. 专业三试:考委对所有参加专业三试的考生进行打分,于文化考试前按照专业三试的考试成绩档次张榜公示通过专业三试进入文化考试的考生的考号,成绩档次共分二档,即一档(90-99分)、二档(70-89分);

  4. 文化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要求的文化课学习程度进行文化考试。兼报专业的考生,要参加文化课学习程度较高专业的文化考试。

  十二、考试成绩通知

  通过专业三试并参加文化考试的考生可于2017年4月初上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三、录取

  1. 录取原则:根据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

  三试的成绩名次,依次由高到低录取。

  2. 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考试当中出现各种形式的舞弊或违纪行为。

  3.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要求办理有关录取手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根据各专业的文化录取分数线,在文化考试成绩超过录取分数线的备取考生中,按照专业三试的成绩名次依次由高到低递补。

  4. 录取的考生均须经过我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核、考生所在学校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备案方为正式录取。

  5. 录取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寄达考生家长。

   十四、学习费用以及在校学习的有关事项

  1. 学习及生活费用:

  每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住宿费为750元,书本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专业教具费、生活费自理。

  2. 在校学习:

  ① 学生入学后的第一个月为审查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品行、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的全面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准予注册学籍,并开始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学生退回生源地;

  ② 学生入学的第一学年为试读期,试读期间如发现学生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将予以退学。被退学学生将取消学籍,户口转回学生入学前的生源地;试读合格的学生将转为正式生;

  ③ 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学生享受基本助学金的待遇,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④ 试读期结束以后,学习成绩、品行表现优秀的学生按照我校的有关规定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奖学金;

  ⑤ 芭蕾舞、中国舞、国标舞、歌舞(音乐舞蹈综合方向)专业学生在我校本部教学区生活学习;歌舞专业学生在我校校外教学区生活学习;

  ⑥ 文化课学习:我校文化课教学在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六三”制义务教育的学习进程,高中阶段开设普通中学的文科类课程。各专业的文化课学习起点为

  专业文化课学习起点

  芭蕾舞小学六年级

  中国舞初中一年级

  歌 舞初中一年级

  歌 舞(音乐舞蹈综合方向)初中一年级

  国标舞初中一年级

  ⑦毕业:我校各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的教学任务于毕业年度的第一学期结束,毕业年度的第二学期为毕业实习、高考复习阶段。学生完成本专业设置的教学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品行良好并无纪律处分,经学校审核,北京市教委批准备案,即获得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资格,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3. 升学与就业

  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毕业方向按照“自主选择、学校指导”的方式进行,学校升学与就业指导部门将根据学生的毕业意愿提供咨询和服务。报考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作为北京生源参加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就业的学生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十五、招生考试纪律

  在招生考试期间和学生入学后,凡有考试舞弊或其他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将立即取消有关考生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做退学处理,考生的学籍、户口关系退回原生源地。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按照北京舞蹈学院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纪检举报电话:010-68935792

  十六、备注

  1. 乘车路线:因校内施工,学院北门暂时封闭,请各位学生及家长一律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进出。由北京火车站出发,可搭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神舟大厦向西200米即到。由北京西客站出发,可搭乘地铁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由首都机场出发,可搭乘机场巴士2号线(西单)在西直门桥南下车,或搭乘机场巴士4号线(公主坟)在友谊宾馆下车,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抵达。

  2. 考生及考生家长参加考试的一切费用及食宿、交通的安排由考生自理。

  3.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办公室。

  5. 邮政编码:100081

  6. 联系电话:010-68935712,010-68935774

  港澳台、外国留学生报名咨询:010-6893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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