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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艺术学院附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7-03-13 11:19 浏览:208 努力到让自己感动!
摘要:2017年南京艺术学院附中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南艺附中的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哈。

2017年南京艺术学院附中招生简章.jpg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为全国各类高等艺术院校及综合性大学输送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与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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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面向江苏省招生,兼顾全国其它省市。

2.初一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二招收初一在籍学生;高一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制

初一、初二入学者学制分别为六年、五年;高一入学者学制三年。

五、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

2.具备学习音乐或舞蹈专业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3.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六、报考方法

(报名表可点击直接下载)

1.考点及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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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需持考生所在学校介绍信(写明就读年级)、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有效)。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概不接受函报。音乐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个小专业。所有报考的考生,专业初试通过后都需到附中参加专业复试及文化考试。

3.报考费用:

◆ 音乐专业:初试100元(演奏、演唱考核60元、面试40元),专业复试40元/门。外省专业初试120元(演奏、演唱考核80元、面试40元)。

◆ 舞蹈专业:初试100元(专业考核60元、面试40元),专业复试80元(基本功考察40元、动作模仿舞蹈表演40元)。外省专业初试120元(专业考核80元、面试40元)。

◆ 文化课考试30元/门;综合素质测试30元。

◆ 报考期间食宿自理。

4.被我校录取的高一考生还需参加学籍所在地的中考,开学时上交中考分数条。

七、专业考试

◆ 音乐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一律自备(钢琴、竖琴、打击乐器除外)。

◆ 小学升初中音乐专业的考生中如有西洋管乐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圆号、长号、中音号专业者,西洋弦乐或民乐二胡演奏专业的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大提琴、低音提琴(贝司)专业者,竹笛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唢呐、笙专业者,钢琴专业考生自愿在进校后改为竖琴专业或升高中时改为作曲专业者可在报名时注明。自愿改以上专业的考生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着装要求:女生盘头、不戴头饰、不化妆,穿体操服、练功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短裤、白色连体训练服、练功软鞋。

八、综合素质测试

凡专业复试合格的高一考生,还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九、文化考试科目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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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录取原则

1.在江苏省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对考生进行专业及文化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分别按专业类别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准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交纳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

十一、其它

1.学生就学期间,如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化学习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本专业学习者,将按本校有关规定处理。初一、高一新生入校第一年为试读期。

2.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可获得附中奖学金及南京艺术学院刘海粟、黄友葵奖学金。高三学生还可参加南京艺术学院高考特优生的选拔。

3.文化课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历史、地理课程。物理、化学、生物课程只在初中阶段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只在高中阶段开设。文化课教材与江苏省普通中学相同。

4.本校实行寄宿制管理。

十二、学校简介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中专)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南京艺术学院内,隶属于南京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蔡元培先生任董事局主席,并亲自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美术学校于1952年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立华东艺术专科学校,1958年迁校南京。1959年定名南京艺术学院。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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