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戏曲表演专业“八年一贯”长学制试点招生简章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2026年戏曲表演专业
“八年一贯”长学制试点招生简章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自2022-2030年招录小学应届毕业生开展戏曲表演专业“八年一贯”长学制招生培养试点工作,毕业后取得我校全日制大专文凭。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简介: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省属公立艺术类高职院校,源自1958年成立的广东粤剧学校和1959年创建的广东舞蹈学校,历经数次名称变迁,如广东艺术专科学校、广东人民艺术学院等。2012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舞蹈学校和广东粤剧学校合并建立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隶属原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2月,学校成建制划转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由省教育厅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2024年5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秉承深厚的办学传统,成就显著,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学校师生积极参与1964年的大型文艺演出《东方红》和2021年庆祝建党百年的《伟大征程》演出,参演师生均受到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学校作为全球唯一的专门培养粤剧表演高职层次专业人才的艺术院校,享有粤剧界的高度赞誉:“有华人的地方就有粤剧,有粤剧的地方就有粤剧学校的毕业生”。这一赞誉充分证明了学校在培养杰出人才方面的卓越成就。六十多年来,弦歌不辍,薪火相传,学校培养出大批杰出校友,包括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得主曾小敏、丁凡、蒋文端、彭庆华、李淑勤,文华奖得主、省曲协主席梁玉嵘,知名演员黄轩、钟楚曦,以及著名舞蹈家李响等。
学校不仅在国内享有盛誉,还积极与国际接轨。入选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并成为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重点培育单位。学校的戏曲表演专业群、现代流行音乐专业群、表演艺术专业群等均被评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其中戏曲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更是被认定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此外,学校还与华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并试点开展音乐学(戏曲表演)四年制本科协同育人项目;与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香港演艺学院、韩国秋溪艺术大学等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
学校坚持“围绕舞台培养人才、在舞台上培养人才”的办学传统,明确了“强特色、创一流、上层次”的发展思路,聚焦“做精做特一小块、做大做强一大片”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体现在“教学做一体、文化传承与守正创新一体、舞台艺术与舞台技术一体”上,凝练出“唯真、唯正、唯美”校训精神。
学校位于广州市,拥有天河、南海、越秀东风东路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达219746.7平方米。目前,学校拥有专任教师459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17人,博士102人。设有57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9000人。建成“1+5+5+1”二级学院办学新架构,包括一个马克思主义学院,五个传统艺术学院(粤剧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美术设计学院),以及五个“艺术+”的新型创新艺术融合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科技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并设有一个终身学习的创新创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学校现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形成了戏曲、舞蹈、音乐、戏剧、美术、设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在传承岭南传统文化艺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未来,学校将继续围绕服务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建设,以及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坚持以粤剧为特色、舞蹈为强基,依托戏曲表演、现代流行音乐、表演艺术三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大力推进省域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并致力于开发艺术交叉融合类专业,全力打造艺术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专业介绍:
戏曲是综合音乐、舞蹈、文学、武术、杂技等为一体的综合表演艺术。我校戏曲表演专业(八年一贯长学制)是华南地区第一个戏曲类长学制试点专业。学制8年,前3年学生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后5年按照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注册学生学籍。招生专业:戏曲表演,招生方向:粤剧表演、民族乐器演奏、戏曲舞蹈。

粤剧表演方向旨在培养从事粤剧普及性教育、戏曲舞台表演等具有较强的专业实操能力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具备掌握戏曲基本功、身段、把子等表演程式及在舞台上完成粤剧剧目表演的能力,同时掌握粤剧传统唱腔和表演技法的鉴赏能力并具备粤剧普及教育活动组织能力。戏曲表演专业是粤剧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坚持德艺并修、育训结合的教学模式,把德育融入课堂教学、技能培养、实习实训等环节,强调知识技能传授和职业操守涵育融合,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习惯的养成。专业课程主要有:视唱乐理、戏曲身段、戏曲基本功、戏曲把子、毯子功、粤剧唱功、粤剧剧目、戏曲创编、粤剧化妆、舞台技术通识等。

民族乐器演奏方向培养学生的戏曲音乐专业基础知识和戏曲音乐专业技能,培育学生具备粤曲伴奏和民族器乐演奏的基本能力,以粤剧伴奏音乐、广东音乐为两大核心,由民族器乐演奏专业组成,包含民族拉弦乐器、弹拨乐器、吹管乐器,打击乐器等专业。戏曲音乐专业既顺应舞台艺术衍变逻辑与发展趋势,又符合专业与产业链的对应性要求,全方位对接表演艺术生成全过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同时实现专业群教学资源最优化配置。专业课程主要有:视唱练耳与乐理、伴奏法、粤曲结构、和声学、民族器乐主修、民族器乐合奏、唱功伴奏、剧目伴奏等。
粤剧表演、民族乐器演奏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由粤剧学院承担。学院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专业理论、系统专业知识和过硬专业技能,具有文化传承意识、创新精神与较强舞台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戏曲表演人才和戏曲音乐人才。粤剧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专业能力扎实、学历层次高的专业教师队伍,现有正高级职称教师5名,副高级职称教师12名,中级职称教师18名,拥有博士学历教师7名,硕士学历教师20名,双师型素质教师占比95%以上。师资团队在多年教学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以项目为依托的模式,坚持主流价值观引导,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的举措,实践教学改革成果显著,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应有贡献。

戏曲舞蹈方向致力于培育全方位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这些人才不仅拥有坚实的专业基础,涵盖戏曲与舞蹈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通过系统的教育和训练,使学生掌握戏曲舞蹈的精髓,培养他们的艺术感知与创作才能,以及对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和珍视。毕业生将具备在专业艺术团体、教育机构、文化传媒和演艺公司等领域从事舞蹈表演、教学和创作的能力。
戏曲舞蹈方向教育教学工作由舞蹈学院承担。舞蹈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3人,副高以上30人、博士6人,研究生32人,致力于培养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艺术市场需求,具有国际视野和本土文化自信的戏曲舞蹈人才,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和职业生涯奠定坚实基础。
一、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小学应届毕业生(六年级);同时,八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当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六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2.热爱戏曲、音乐、舞蹈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3.各级各类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在校生谢绝报考,如有发现我校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注:1.我校保留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上述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
2.我校戏曲舞蹈方向只招女生,粤剧表演方向男女均招。
3.学费、住宿费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为标准。
三、时间安排
1.报名:3月23日10:00-4月13日23:00
2.缴费:4月16日-19日
3.领取准考证:4月24日(详见下文第六项)
4.考试:4月25日(详见下文第七项)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10:00-4月13日23: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报名。
(二)报名网址:https://zsjy.gdddc.edu.cn
(三)报名流程:
1.进入报名网站后,点击网页右方“报名系统”,下拉菜单选择“戏曲表演专业八年一贯”,点击后跳转页面;
2.输入手机号,发送验证码(注意手机信息是否被拦截),填入收到的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页面;
3.单击“个人一寸免冠照”插入照片并逐项填写完整基本信息,点击“保存”跳转页面;
4.点击右侧“进入报名”跳转页面;
5.在“报名信息”页面,下拉菜单逐项选择,选择考区、考点、专业志愿等,并按提示点击“+”号,上传附件,完成后点击“报名”;
考生允许报考两个专业方向志愿,如报考两个专业方向,需在报名信息中,选填“专业志愿(二)”;
6.页面“个人设置”可完善或修改个人信息;等待审核,1-3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7.审核通过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考试费。如审核未通过,请仔细阅读审核意见,于4月13日23:00前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审核。4月13日23:00后资料仍不符的考生,将视为报名不通过。
五、考试费缴纳
(一)缴费标准:100元/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2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
(二)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需于2026年4月16日-19日缴纳考试费。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逾期不予补缴。考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
(四)缴费方式:
1.手机端缴费:

2.电脑端缴费:

财务部联系方式:0757-85583638
六、准考证领取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4月24日09:00-11:30、14:00-16:30。
(二)领取凭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
(三)领取地址:广东艺术职业学院西校区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尔夫路)。
(四)需考生本人领取准考证,不可他人代领。领取准考证时,报考戏曲舞蹈方向的考生,请穿着体操服(不穿裤袜),现场测量身高、比例。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报到候考时间:
(1)专业考试:4月25日7:30考生报到候考,8:00截止报到。
(2)文化课考试: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候考,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4.录取结果于6月中旬在“广东艺术职业学院招就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5.以上时间安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在考生专业成绩合格基础上(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按照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两科总成绩×30%+术科成绩×2×70%)择优录取。
(二)按国家教委制定的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管理,前3年学生注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后5年按照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注册学生学籍。
(三)新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通过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学校奖助学金及积极参与各类资助育人项目等方式获得资助。
(五)广东省外户籍考生,入读当年第一学期必须将户口转到我校;广东省内户籍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转户口。
(六)学习期满并达到毕(结)业条件者,获得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戏曲表演专业毕(结)业证书。
九、毕业生去向
粤剧表演、民族乐器演奏方向:主要为粤港澳大湾区戏曲表演团体、文化事业单位、学校、演艺机构以及社会培训机构所录用、聘用。
戏曲舞蹈方向:从事舞蹈表演与教学,舞蹈演员、舞蹈创意、社会培训等工作,对接培训中心、艺术企事业相关部门、文化传播、文化馆站、艺术文化协会等职业岗位。
十、联系方式
西校区: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尔夫路
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11号
联系电话:020-87047495、87047560
学校官网:https://www.gdddc.edu.cn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s://zsjy.gdddc.edu.cn
招生办邮箱:gdddczsb@gdd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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