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12月26日,已有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9所院校公布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部分院校,部分地区可降110分!同学们,赶快阅读详情吧!
NO.1 清华大学

一、报名条件
2000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招生项目及拟认定名额
拟认定高水平艺术团团员候选人最多不超过48人,录取优惠政策为清华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
具体方案如下:

注:改革省份考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市,优惠分数将按比例折算,折算办法另行公布。
三、报名申请
考生需进行网上报名,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将申请表进行打印,经所在中学核实加盖中学公章,扫描上传后提交(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报名网址:http://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注册或登录后选择“高水平艺术团”进行报名。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所提供的成绩信息及附加信息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后续测试环节。
2、测试
高水平艺术团选拔测试包括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两个环节。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文化课考试不区分文理。
各类招生项目具体测试要求如下:
(1)管乐、弦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限时3分钟;练习曲片段,限时2分钟,展示弦乐快弓技巧或管乐单音快吐技巧。整个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2)民乐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限时3分钟;作品片段展示,限时2分钟,展示乐器演奏技巧。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3)打击乐(西方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个人技巧展示,总时长限时3分钟。
(4)舞蹈类(限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
(5)声乐类(限美声唱法)
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①自备演唱一首歌曲,限时3分钟。
②现场视唱五线谱。
(6)键盘类
自备演奏一首曲目,限时3分钟;基本功与技巧展示,限时2分钟。演奏中间不休息,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无现场视奏。
(7)京剧类(限生、旦、净、丑及京胡)
自备京剧选段表演或京胡演奏,限时5分钟。
五、认定办法
1、必要条件
考生必须按要求同时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认定原则
在艺术专业测试85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认定名额上限三倍的原则,确定考生入围资格。在入围考生中,不分省份,不分文理,不分艺术项目,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认定。每个项目认定人数不超过该项目认定名额上限,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认定人数不超过48人。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艺术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如考生报考两个项目均入围且获得认定资格,则给予该生艺术成绩相对高者的项目认定资格。
3、认定名单确定后,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考生按照所持《清华大学学生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约定填报志愿的,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六、日程安排
1、2020年12月7日08:00-2020年12月14日24:00,网上报名。
注: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20年12月22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3、2020年12月23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文化课准考证”。
4、2021年1月1日12:00-17:00,考生本人凭“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文化课准考证”到清华大学大礼堂报到,现场审核书面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须贴有照片,照片须盖骑缝章,申请表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三项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5、2021年1月2日上午文化课考试。
6、2021年1月3日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具体安排详见“艺术特长专业测试准考证”。未按准考证上约定的时间参加测试的视为弃考。
7、2021年3月下旬左右,在“网上报名”系统一并公布艺术特长专业测试结果、文化课成绩和认定结果。
七、其它事项
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修改及调整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艺术测试相关说明
(1)器乐
钢琴、竖琴、低音提琴、扬琴、西方打击乐和民族打击乐乐器(定音鼓、小军鼓、大堂鼓、排鼓)一律由考场统一提供(打击乐鼓槌自带),考生不得自带乐器。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带。
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允许带伴奏。
(2)声乐和舞蹈
自备伴奏带,一律不允许带钢琴伴奏。
(3)京剧
使用伴奏带伴奏,一律不允许带乐队和化妆人员。
妆扮按平常练功状态,穿戴必要的辅助表演服装、道具(如褶子、厚底、彩鞋、花盆鞋、髯口等),能够展示出基本功水平即可。
伴奏带及所需服装、道具均由考生自备。
3、根据清华大学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供七日之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入校参加测试,家长一律不得进校。
4、考生参加测试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测试期间,学校周边住宿紧张,请提前做好预订工作。
八、联系方式
报名相关咨询:010-62770334,010-62782051
艺术测试咨询:010-62790179,010-62780165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yscs2021@163.com
NO.2 同济大学

一、招生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符合国家规定的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民乐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收项目及人数
我校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9人。具体招生类别及项目见下表:

三、报名申请
1.报名时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根据报名平台的要求和流程,如实填写报名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完成报名申请。
上传材料包括:
⑴《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须下载打印,并经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及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校章后,再上传报名平台);
⑵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⑶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获得的最高艺术等级证明;
⑷所报民乐招生项目艺术特长展示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文件大小不超过1G,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说明:材料⑴、⑵、⑶必须在2020年12月19日13:30-2020年12月29日24:00报名上传至报名平台;材料⑷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后,于2021年1月8日-2021年1月13日上传至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文件资料命名方式为“民乐招生项目+报名号+姓名+曲名.mp4”(具体上传视频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高水平艺术团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平台和同济大学同心云盘。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请勿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的申请表编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最新编号保持一致。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逾期未完成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
四、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对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及上传材料,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取得我校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3倍),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2.专业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周六)进行
测试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专业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同济大学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5),专业测试乐器自备(考场只提供部分大型打击乐器:大鼓、五音排鼓)。其他疫情防控需要的准备工作另行通知。
3.资格认定
我校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达线及以上考生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名单(不超过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的2倍)。我校将与合格考生签订《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协议书》(考生在《同济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一览表》(详见附件3)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签约专业),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签约者成为入选资格考生,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同济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规定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录取原则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如下:
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
江苏省、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相关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所在批次报考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填报专业必须与签约专业一致。
入选资格考生达到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并投档进入我校后,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据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进行录取,各招生项目的录取数不超过各招生项目的计划数,录取专业为签约专业。
五、其他
1.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4.本简章发布后,选拔程序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教育部和我校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5.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和公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过程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考试全程录像。学校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cc@tongji.edu.cn。
6.学校将在校内网上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7.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021-65982643
邮箱:tjzsb@tongji.edu.cn
NO.3 武汉大学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17人,拟认定资格考生不超过34人。分项目计划见附件一。

二、报名条件
1.考生须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符合2021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条件,并满足附件一中我校相关项目的招生要求。
2.考生须有高中阶段参加艺术团活动一年以上或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的经历。
3.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特长项目,不得兼报。
三、报名办法
1.上传电子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0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stbm/)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按照要求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武汉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由报名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须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和考生本人签字。
(2)就读中学出具的艺术团活动证明、参加大型演出活动(含比赛)证明等材料(须就读中学盖章),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自身艺术水平的材料。
(3)个人陈述,需考生亲笔撰写并签名,就读中学确认、盖章、负责人签字。
2.上传音像资料
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完成后,需在2020年12月21日10:00至12月28日16:00期间上传音像资料。考生需将与报考项目相关的艺术特长制作成声音、图像清晰的MP4或AVI格式的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10分钟,整个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不得出现任何与考生有关的个人信息;并将上述音像资料以“报名号+考试项目”的文件名上传至武汉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系统(whu.gaokaobaoming.com,二维码附后)。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音像资料不能播放等情况,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四、选拔与测试
1.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和音像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以各项目招生计划数的6倍分项目择优确定参加艺术水平测试考生名单(若某项目符合要求的考生人数不足,可低于此比例),并于2021年1月16日前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艺术水平测试
公布无异议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水平测试,将于2021年2月28日全天在我校进行。测试采用现场录音录像、异地评审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为考生艺术特长现场展示,满分100分,测试方案见附件二。
考生须于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http://bkzs.whu.edu.cn,下同)缴纳测试费用(依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号文收取),缴费成功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我校不提供其他缴费途径,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须按准考证上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和准考证来校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资格认定
学校将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及测试结果,分项目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高低择优认定资格考生,各项目资格考生公示起始序号为1。
4.录取高考成绩要求
资格考生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不低于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对于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浙江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天津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北京、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90分,海南资格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五、录取办法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资格考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审核。公示不合格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2.公示及审核均通过的资格考生需在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中打印《武汉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名后寄回我校盖章,没有按要求寄回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完成签订协议书的资格考生请于2021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大学本科招生服务系统,反馈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资格考生最多可反馈高水平艺术团专业志愿6个(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要求)。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需在我校2021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之内,不能填报生源省份2021年第一批次同科类专业计划中没有的专业。反馈必须真实、准确,以免影响他人录取,若因未及时按要求反馈而影响最终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艺术团专业计划见附件三。
4.学校将根据资格考生反馈的专业志愿,在完成签订协议书、高考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并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填报我校志愿的资格考生中,根据分项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公示顺序录取,分项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学校将按照高考语、数、外三科总分(对于高考语数外三科满分非450的省份,将按该省高考语数外满分与4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统一预分专业。
六、有关说明
1.学校可根据测试考生和资格考生情况调整分项目招生计划。
2.所有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还须达到或满足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于艺术特长生的规定要求。
3.录取进校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报到后须接受艺术教育中心的专业复查,并服从管理、按时按规参加艺术团的训练和演出。如有违反,将依照《武汉大学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武大教字[2005]20号)和《武汉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武大艺字[2019]1号)规定处理。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反馈不实信息影响他人录取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空缺名额不递补。
5.特别说明:请考生和陪考人员遵守武汉市疫情防控要求,牢固树立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健全手续,健康赴考。考生需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
七、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监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大楼南楼二楼西侧205、206室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网 址:http://aoff.wh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27-68789347、68753557(工作时间)
NO.4 中国人民大学

一、招生项目、拟认定校考合格生人数及降分政策

以上所列项目为本年度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学校可依据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校考合格生认定人数,宁缺毋滥。
降分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校考合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高考改革省份校考合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上海为50分,海南为160分,其他高考改革省份均为70分)。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同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文化课成绩优良、具有我校招生项目的艺术特长。
3.其他要求:
(1)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2厘米。
注:舞蹈类考生报考时须填报身高,未达要求者不得参加校考。学校录取时以高考体检信息为准,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
(2)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专业测试,则考生须参加该测试且成绩合格。
三、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页均需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经所在中学核实后由校级领导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以照片形式上传,内容应清晰可读。
四、校考
1.校考方式:完成报名后,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要求实时录制并提交视频。我校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方式提交的视频。
2.校考环节:器乐类考生须提交专业测试视频,部分项目可同时提交兼奏展示视频;舞蹈类考生须提交自选剧目展示视频、基本功及技术技巧展示视频。
请务必仔细阅读视频录制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详见附件),严格按要求提交视频。
五、认定合格生
1.根据生源情况,分项目划定专业测试成绩及格线。
2.在达到专业测试及格线的考生中,分招生项目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认定校考合格生。
合格生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
六、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5日11:00
2.专业测试视频提交时间:2021年1月8日11:00至1月18日11:00
3.网上查询校考成绩时间:2021年3月
4.网上反馈高考成绩及志愿信息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30日
七、录取办法
1.高水平艺术团校考合格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高水平艺术团所在批次报考我校。录取时,严格审查考生电子档案(含高考体检信息),按照公示的校考合格生降分政策执行。
2.符合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对应科类招生专业范围内)。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3.高水平艺术团所在具体批次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违规处理
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对相关作弊考生,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九、入学复查及在校期间管理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含新生入学体检)和专业复测。对审查或复测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2.录取考生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包括部分器乐类考生需兼团等规定)。
3.我校将开设高水平艺术团活动情况公示专栏,公示艺术团成员名单及参加排练、演出、比赛和获得荣誉等情况,接受全校学生监督。
4.未能完成艺术团学生培养方案或违反相关管理要求的学生,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十、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联系电话:400-0123-517(负责招生政策咨询)
校团委联系电话:010-62510717(负责学生管理、艺术专业方面咨询)
招办电子邮箱:zsb@ruc.edu.cn
监察处电子邮箱:rucjj@ru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北区食堂六层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NO.5 上海交通大学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200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品学兼优,具有器乐、声乐、舞蹈和话剧表演等艺术才能且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生类别及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
2021年我校将根据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按管乐打击乐类、声乐、民乐、舞蹈话剧四个大类进行招生。招生计划数为8人,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16人。
各大类及单项人数分布如下:

备注:1. 2021年我校不单独招收钢琴专业特长生;2. 打击乐视校乐团实际需要分配至交响乐团、管乐团或民乐团;3. 际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可根据乐团需要和生源情况适度调整。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艺术水平测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签订协议、网上公示。
01报名
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http://applications.sjtu.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后打印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加盖中学公章后进行扫描上传并提交(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如因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中午12:00。报名纸质材料无需邮寄。
02材料审核、缴费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实、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则视为不合格,审核结果预计于2021年2月25日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查询,初审通过考生需在2月28日中午12:00前网上缴纳测试费;文化课测试准考证预计于3月初开放打印。
03文化课测试
文化课测试:预计于2021年3月举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具体考试安排及要求详见文化课测试准考证。
文化课测试设置合格线,达到合格线上的考生按艺术测试项目进行文化课成绩排序,各项目按照不超过拟公示数的5倍确定艺术水平测试名单。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入围艺术水平测试情况,入围的考生可网上打印艺术水平测试准考证。
考前,每位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随文化课测试准考证一同打印下载),如发现作弊者,取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试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04艺术水平测试
测试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详见艺术水平测试准考证。
测试时间及安排:文化课测试次日举行,详见艺术水平测试准考证。
05艺术水平测试内容

注意事项:考场备有排鼓、谱架,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备。所有考生无需背谱。自选曲目如果超时会被叫停,但不影响成绩评判。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作为放音设备。
06优惠政策认定及公示
(1)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成绩达标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各项目拟公示合格考生人数及艺术团发展需要,按艺术水平测试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如遇艺术水平测试成绩同分,将依次根据文化课测试总分、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等排序认定。
(2)高考文化课录取成绩要求: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获得相关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优惠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进入公示名单的合格考生,在签订《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认定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和责任后,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考生需参加2021年高考,并在相关批次以我校为第一志愿填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07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政策
公示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如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则将满足第一志愿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投档线,但在优惠录取认定范围内,则将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高考体检等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五、防疫要求
1. 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仔细阅读《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考生防疫注意事项公告》(见附件),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如因疫情变化可能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2. 根据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入校考试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含《诚信考试承诺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可携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户口本需附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替代),并提供到校前七日内的核酸检测证明(阴性)以及两码(随申码和行程码)方可入校参加测试,家长不进校。如因不符合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相关省份,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专业时,应符合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本次艺术团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如因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进行调整并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 邮编:200240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34205752
3.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月8日8:30—16:30
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19日 8:30—16:30
2021年2月22日8:30—12:00
4.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NO.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并有志于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高中毕业生。
生源范围:全国所有非高考改革省份的理科生源,以及全国所有高考改革省份生源(不分文理)。
二、招生项目及资格名额

注:资格名额的优惠政策详见第六条“资格认定办法”部分。
三、报名条件及材料
1.民乐、行进管乐、管乐、弦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乐团演奏经验,独奏水平高,视奏能力较强,优先考虑能演奏多种乐器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乐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器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近期独奏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2.声乐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能熟练视唱五线谱,中学阶段具备两年以上参加合唱团的经历,具备个人独唱能力,舞台演出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会钢琴即兴伴奏并达到较高水平者。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合唱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声乐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独唱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舞蹈类
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中学阶段参加舞蹈团两年以上,具备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即兴创作能力者优先考虑。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测试前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测试。
报名材料需包括:参加舞蹈团的证明,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者中学阶段获舞蹈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一等奖或国家、国际级二等奖证书,考生本人独舞视频影像的DVD光盘,内容包括考生自选舞蹈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4.注意事项
(1)乐团、舞团、合唱团的证明:由考生所在团体出具该生排练演出的书面证明,需注明考生在团的起止时间,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视频中不允许出现考生个人信息,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3)为防止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等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网盘的分享链接,作为备份申请材料。
(4)舞蹈类不招收体育舞蹈、街舞、芭蕾舞项目。
(5)申请表每页均需签字盖章。
(6)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项目。
(7)器乐及声乐类考生录制视频时不可选择回声过大的场地。
(8)考生应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及有效报名材料。已确定取得相关证书,主管机构尚未发放的,应提供发证机构的相关证明。
四、报名流程
1.2020年12月19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进行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各类视频影像DVD材料除外)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2020年12月25日24时网上报名截止。
考生须将下载打印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与考生本人视频影像DVD光盘,于2020年12月29日17:00前一并寄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不接收其他纸质材料。报名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021年1月15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1月20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考核资格。3月3日9:00至3月6日11:00之间考生可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考核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2.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知行北楼211室。邮政编码:100083。收件人:艺术团训练管理中心。收件人联系电话:15101581027。
报名材料须用EMS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所报项目和类别,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五、测试选拔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已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单。各项目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认定名额的8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参加初审。
2.测试现场确认
2021年3月6日9:00-11:00,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为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防疫安全承诺书》(点此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点此下载)等材料按照通知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文化课测试和艺术项目测试。测试时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入校当日),按照学校指定方式入校。
3.文化课测试
2021年3月6日下午,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文化课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共计100分。考试不分文理科,统一划线。考试过程中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艺术项目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21年3月7日举行,具体考场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测试成绩:共计100分
测试内容:
民乐类、管乐类、弦乐类:a、自选乐曲1首,b、视奏;
行进管乐类:a、自选乐曲1首(自选一首曲目进行测试,时间长度在5分钟以内);b、视奏(考生抽选一道视奏题目进行测试);c、基本协调性测试(考生在考官的指令下进行简单的演奏和肢体动作的模仿);d、行进基本测试(考生在规定场地进行行进方案的测试)。
说明:
(1) a、b项测试为单独测试,即考生独立完成所有测试;c、d项测试为分组测试,在测试前考生将抽签决定分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测试。
(2)在测试前,将面向考生举办相关的行进管乐图谱及队列行进说明会(具体时间待通知),考生自愿参加。
声乐类:a、自选歌曲1首;b、五线谱视唱。
舞蹈类:a、自选舞蹈;b、基本功;c、动作模仿;d、技巧展示。
说明:我校提供以下测试用乐器:
声乐类考场:钢琴
管乐类考场:定音鼓(4鼓)、马林巴(五组)、小军鼓
声乐考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使用CD伴奏,舞蹈音乐一律使用CD伴奏。
5. 防疫要求
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牢固树立防范意识,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考生应持续做好考前14天身体健康状况回顾、监测与记录,做到健康备考。考生来京及来校均应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主动了解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特别是北京市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排查检查,服从疫情应对处理措施。在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处理,将无法来校测试。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各地疫情风险等级。
六、资格认定办法
1.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艺术特长统一测试,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特长生统测,获得相应类别资格者才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艺术特长生人选。
2.认定标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达标分数线(即考生文化课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资格人选:
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生项目资格名额,分项目按总成绩(总成绩=艺术项目测试成绩*40%+文化课测试成绩*60%)从高到低顺次予以认定(总成绩相同者,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文化课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若某招生项目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属大类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某一大类认定合格人数少于该项目资格名额,资格名额可以在所有类别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3.优惠政策:降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非750分制省份考生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不低于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教育部要求,参照非综合改革省份的优惠幅度,在相关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具体分值另行公布。
4.查询测试结果:考生可于2021年3月下旬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5.招生网站公示:认定名单将在北航招生网进行公示。
6.签约与公示:我校与被认定的考生签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团员认定协议书》,并将签约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须参加艺术团教学排练、校园演出及比赛等活动,不得擅自退团。
7.高考志愿填报:被认定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设立的高水平艺术团批次填报(在未设立的省份则须第一志愿第一顺次填报),并在本省公布的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8.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选考物理,方可填报我校理工科专业志愿。
七、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210883447
北航招生网:zs.buaa.edu.cn
2. 共青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北航知行楼北楼211室)
咨询电话:010-82338539,15101581027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监察处
联系电话:010-82338830
4.咨询时间:
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4日至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八、说明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
2.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器乐类测试拉帘进行。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中学的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及学校推荐资格。
4.我校高水平艺术团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考生可参考北航招生网发布的“温馨提示”查询学校周边住宿及交通信息。
5.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6.我校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
7. 我校将在考试前3天左右发布相关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若因疫情等原因需要改变考核方式,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通知调整。
8. 对于无法按要求参加或完成考试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补考。
9.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重要时间节点
1.2020年12月19日-2020年12月25日24:00,网上报名。
2.2020年12月29日17: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3.2021年1月15日,公布初审结果。
4.2021年1月20日17:00前,网上确认参加考试。
5.2021年3月3日9:00-3月6日11:00,网上打印准考证。
6.2021年3月6日上午,测试现场确认。
7.2021年3月6日下午-7日,现场测试。
NO.7 北京科技大学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有关招生政策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章程)与统招生一致。
二、招考类别

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学校可依据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拟签约人数,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一)综合素质:
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有舞台表演经验,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专业素质:
器乐类:管乐、民乐取得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协会等机构颁发的该专业业余水平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大型演出;
表演类:具有良好的话剧表演基本功及艺术修养,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大型演出。
(三)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成绩合格才能报名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若我校报名时间截止前统测未出结果,可先行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待统测成绩出来后,再补测试合格证明即可。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艺术团测试的省(区、市)生源,可直接参加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测试。
四、报名与初审
(一)报名:
请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下载并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我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9日17: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月3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2、邮寄资料:包括(1)《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最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2)近期个人表演u盘(音乐类需要同期录音,不允许后期处理,文件名为“项目-姓名-省份-报考作品名称”);(3)中学以来比赛活动中最高荣誉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中学公章);(4)高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单及排名在年级前70%的成绩证明(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所有材料恕不退还。材料不齐全不真实者不能通过初审。
3、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23室;
收件人:校团委青年文体活动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10-62330040;邮编:100083。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某某特长”的字样。
(二)初审:
我校在收到申请表和材料后请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2021年1月8日后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请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进行艺术专业测试。
五、测试程序
艺术专业测试为按要求在线录制并在指定平台提交视频的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请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3月8日—3月14日,登录学信网“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录制并提交测试视频(各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详见附件)。必须采取在线录制的方式,线下录制提交的视频无效。
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请务必仔细阅读视频录制及专业项目的测试要求(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严格按要求提交作品。
六、录取说明
(一)优惠分值:
1、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且不低于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高考实际考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X分及以上(各省份X值请见下表),同时所填报文化专业必须满足我校2021年相应专业(类)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方可被我校录取。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B+及以上,且物理为必选。

(二)认定标准:
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视频进行评分。按照艺术特长各专业项目,专家考核评分的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予以认定,同时考核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
(三)调剂原则:
如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首先同类专业按照专业排序依次调剂,如不符合条件再进行跨类按照专业排序调剂。(调剂顺序参照招考类别表)
(四)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七、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简章及附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报名、邮寄材料及专业测试。
(二)考生参加考试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10)62330040(团委)、 62325294(招办)
咨询时间: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8日,3月8日至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进行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五)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
九、附则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有关规定均适用于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及团委。
NO.8 华东师范大学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总计招生计划为6名,招生项目为舞蹈、民乐。
具体如下:

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所获优惠政策为:
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录取省份:上海、江苏、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天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北京、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海南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4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实施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
三、选拔考核
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专项测试,艺术专项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邮寄个人表演视频形式进行,复试采用当场表演或演奏形式进行。报名方法与测试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在“报名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艺术团”后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流程填妥报名信息并确认提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格;同时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考试费100元。网上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6日。
2.递交材料
①报名材料扫描件:考生须将报名表和身份证正反面逐一扫描成PDF文档,并依次命名为:网上报名号+姓名+“报名表”、网上报名号+姓名+“身份证”。
②考生所报项目(子项)个人表演视频。视频要求:a.提供一段完整节目:舞蹈项目要求表演一段舞蹈;民乐项目要求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使用伴奏)。b. 视频文件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c. 视频为MP4格式、500MB以下。
考生将①②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于2021年1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ECNUART@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艺术项目+节目名称。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
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者,视为放弃初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3.专项初试评审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观看视频方式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情况划定初试合格线。初试合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试成绩及合格情况。
4.复试缴费
初试合格者于2021年1月21日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机会。
初试合格且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复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复试相关安排请见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5.专项复试
复试采用“考试全程录像、考评分离”的办法。
复试时间:2021年1月27日,具体复试报到时间见华东师大本科招生网公告;
报到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所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复试内容:
舞蹈:自备伴奏带,提供多媒体播放器,须使用MP3格式U盘,请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测试内容包括:①基本功,②即兴,③节奏,④模仿,⑤表演一段3分钟以内的舞蹈(不得与初试作品重复)。
民乐:自备乐器,不能使用伴奏。测试内容包括:①演奏3分钟以内的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②视奏技能测试。
6.确定合格名单
学校按艺术项目和子项目招生计划,分别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合格名单。
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7.签订协议
学校将与确定公示确认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8.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经公示确认的合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确认的合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情况,依据优惠政策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 学校关于选拔考核的疫情防控要求,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学校选拔考核方案和疫情防控要求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在学校招办网站发布公告。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2021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www.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2.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艺术团
咨询电话:021-62232607、62232934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3.监督电话:021-54344605;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七、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注意:
根据有关省份高中期末日程安排,经我校研究决定,
1、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专项复试时间推迟到2021年1月27日(周三)进行,其他时间不变。
2、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现场报到时间推迟到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9:00-13:00进行,请考生按时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时间分别推迟到下列时间进行:
(一)田径: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二)女子排球: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三)女子篮球: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
(四)男子篮球: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约15:00开始(即女篮测试结束后开始)。
其他事宜见2021年相关招生简章,后续有关招生考试信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NO.9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一、测试项目及计划
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规定的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且具有舞蹈、民乐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的报考条件,具备独奏能力,获得所报项目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2021年1月4日,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考生须按系统提示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申请表(由系统生成),由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在相应位置加盖学校公章,并将申请表扫描件、艺术考级最高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报名平台。
2、初审
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于2021年1月5日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3、缴费
初审合格考生请于2021年1月5日-1月6日17:00前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用,我校不接受现场缴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标准要求(黑教联[2007]1号),高水平艺术团测试费300元每人。
四、测试
测试采取“全程监控、在线录制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初审合格并缴纳测试费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7日-1月8日登录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szp/stu/)选择视频考试进入在线录制视频。我校不接受通过其他平台或渠道提交的视频。
在线录制视频说明:考试前须按照系统要求下载学信网App,按照要求完成实人验证。正式考试前,请务必进行音视频调试,确保视频能够录制及正常回看(声音、画面均正常)。为保证视频作品能够正常提交,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也可以是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进行考试,并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Mac版、Windows版),请确保浏览器有麦克风、相机使用权限(开始->设置->隐私中,确保相机、麦克风两项的“允许桌面应用访问你的相机/麦克风”为打开状态)。安卓手机用户请使用Chrome最新版浏览器(下载);暂不支持苹果手机。手机用户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其他使用信息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
在线录制视频排练次数为2次,正式录制次数为2次,考生准备曲目或片段一首进行表演,每次限时4分钟,超时系统自动停止录制。在线录制考生须正面全身拍摄,确保考生的五官、全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录制环境安静,避免空旷回音,音画连贯清楚,录制过程不得间断,声音和画面同步录制,不得进行画面后期剪辑、修音、配音、配乐处理,不得使用伴奏,画面中不得显示考生的任何个人信息。为避免设备断电、表演失误、没录上等不可预测的突发风险,特安排2次正式录制,如未能完成录制将不再进行补录。只有正式录制的视频才能最终提交,排练视频不会出现在考生作品列表,录制结束后务必在1月8日24:00前在拟提交视频列表中选择已录制的作品进行提交,作品提交后无法查看。
五、认定及录取
1、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测试成绩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择优认定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宁缺毋滥。测试结束2周内,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测试成绩和认定结果。
2、高水平艺术团认定名单确定后,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高考录取文化课成绩要求:
认定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一定分值,上海、浙江40分,北京、天津、江苏70分,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湖北、湖南、重庆、福建、广东100分,学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且专业服从调剂,予以录取。
4、录取专业:
高水平艺术团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地省份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满足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须填满专业志愿)。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若其生源地省份组织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生源地省份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成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水平艺术团人选。若生源地省份无相关考试,则不用参加。
2、我校认定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仍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其生源地省份规定的高水平艺术团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填报我校。
3、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被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入学后均需自备乐器。
4、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测试选拔程序。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测试、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高水平艺术团考生所在学校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已录取高水平艺术团学生进行复测,对于在复测中身份不符、测试成绩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已经注册学籍的,予以取消。
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测试过程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451-86413389)。
八、本简章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427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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