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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03 14:58 浏览:548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 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5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舞蹈类招生简章,可暂供参考,舞研艺考将第一时间公布2015招简,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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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舞蹈高考考前集训,北舞民大名师全日制1对1集训】

2014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成立于1965年,是教育部直属的三所著名外国语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6月,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校辖21个教学单位和1个独立学院。开设59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学校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中国恢复研究生制度后较早获得硕士、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招生批次均为本科第一批。学校所设置的专业切合社会的需求,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就业率名列前茅,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目前,学校有5个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和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
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音乐学(艺术管理)、舞蹈表演和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4个专业设在艺术学院。学院拥有一支充满活力的教师团队,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专职教师37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教师中大部分毕业于国内著名艺术院校,部分从海外留学回国任教,具有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均有建树,多人参加并获得过国内外艺术创作展、艺术表演和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大奖。学院拥有建筑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的艺术大楼,教学设施齐备,设有专用钢琴室、舞蹈排演厅、小型音乐戏剧厅、专业画室、数码艺术实验室、专业摄影室等。学院常年聘请国内外著名教授与学者来学院讲座并任兼职教授,在省内外建有艺术类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7个,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层次高。
一、招生专业简介
舞蹈表演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系统的舞蹈教育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舞蹈表演技能,具备较强的外语运用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直接参与舞蹈教育和国际舞蹈交流合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政府部门、社会专业文艺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机构的舞蹈表演、教学及创编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古典芭蕾基本功训练、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舞蹈编导、教学剧目、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基础、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等。

 


二、招生计划
1.我校2014年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有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艺术管理)、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和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五个专业,计划招生17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
艺术学院 舞蹈表演   20
 

2.招生范围: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北京、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舞蹈表演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面向黑龙江、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四川10个省(自治区)。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2)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3)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4)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如对其所报考的专业有组织术科统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考并合格。
2.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
(2)身高要求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性1.68米及以上,女性1.58米及以上;
(3)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3.招生科类:
舞蹈类专业的招生科类均为艺术文。
四、单考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20日~2月27日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系统(http://zs.gdufs.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考生信息以打印的纸质材料为准;所填信息应完整、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然后通过招生系统打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要求用A4纸)。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1)向工作人员出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我校不接受无身份证明材料的考生报名;
②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原件。
(2)向工作人员提交(请以报名表为封面装订在一起):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生源省级招办发放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复印件。
(3)缴纳考试费(依据粤价函[2010]79号):按所报专业200元/生。
3.凡取得我校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高考考生号,必须于2014年3月21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准确填报本人的高考考生号,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4.如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单考报考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初试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1日
初试时间:2014年3月3日~4日
现场确认及初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2.复试确认、复试时间和地点
各单考专业均通过术科初试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可在我校高考招生网或现场公告栏查询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按下述时间到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4年3月5日下午~3月6日
现场确认及复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艺术楼
注:复试具体时间将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报考人数有所调整,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网)和考场的公告。
六、单考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业名称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备注
舞蹈表演 1、基础测试:软、开度、弹跳、旋转(50分)
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1、音乐即兴编舞:考生现场随机抽取音乐片段,然后根据音乐进行即兴编舞
(50分);
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芭蕾舞均可(50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基础测试时,女生须自备体操服和裤袜,男生须自备紧身体操服。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时,考生须自备道具、CD或MP3。

七、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和各专业录取
1.单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学校将于2014年3月下旬根据考生术科单考成绩和报考条件、按招生计划数的四倍确定术科单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上公示,不另发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各专业的录取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表演(含声乐、钢琴两个方向)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校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含数字影像设计和平面艺术设计两个方向)专业的考生,在其术科统考合格且文化科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按术科成绩×70%、文化科成绩×30%的比例合成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择优录取;
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
八、其他
1.有关招考信息将在我校高考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留意并根据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我校不单独寄发有关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2.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3.参加我校术科单考合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5.广州大学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交通指引详见我校高考招生网;我校学术交流中心有双人房、商务套房等100多套,200多床位,可供有需要的考生和家长住宿,电话:39328328。
6.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北校区)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178号(南校区)
联系电话:020—36204310(招生办)
020-39328095(新闻学院)、39328129(艺术学院)
传真:020—36207054(招生办)
招生办网址:http://zsb.gduf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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