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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03 14:34 浏览:419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 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西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5年西北民族大学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西北民族大学舞蹈类招生简章,可暂供参考,舞研艺考将第一时间公布2015招简,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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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国家部委直属高校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校
☆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高校
☆两次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9.8亿元。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3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5874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0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67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设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16项,省级精品课程31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口腔内科学。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会计学、历史学。3个甘肃省高校实验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建有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9个甘肃省重点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兽医学、宗教学、民俗学、格萨尔学。2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技术平台。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8年,学校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全国唯一首批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民族院校。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70余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70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着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7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6项,省部级项目33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393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对学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朱德、董必武、彭德怀、陈毅、邓小平、李维汉、习仲勋、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李铁映、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领导同志都曾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给各民族师生员工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现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专业和音乐与舞蹈学(西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敦煌舞研究)硕士研究生点,并设有附属舞蹈中专。学院设有基训、民间舞、钢琴、基础理论、敦煌舞、艺术实践、舞蹈编导、中专管理部等等八个教研室及中专教学管理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著名敦煌舞专家高金荣教授为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校聘请中国舞协名誉主席、中国舞蹈表演艺术家白淑湘、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博士为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始终坚持教学和实践并重,坚持发展创新,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特别是利用西北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舞资源和著名的敦煌艺术宝库资源,在西北民族民间舞和敦煌舞抢救、挖掘、整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和出版了一批论文、教材、专着,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和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交流。敦煌舞和西北民族民间舞已经成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现有特色课程的基础上(敦煌舞女班教程),现已挖掘整理出版了《回族民间舞女班教程》,即将出版《敦煌舞男班教程》和《回族民间舞男班教程》,在专业设置上,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学院师生多次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多次作为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代表,参加中央电视台、甘肃省电视台等各类公益性质的演出活动,并应邀赴国外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交流活动。2007年、2010年两次由文化部选派学院教师赴非洲厄立特里亚、加纳共和国进行文化援助任务,2012年学院教师与学生应邀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流访问。2013年学院教师与学生受中国舞协邀请,作为国台办2013年对台交流重点项目,赴台湾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咨询电话:0931-29777352938143
舞蹈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适应各类学校以及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舞蹈表演、教学及编排工作的需求,毕业后可从事文艺团体舞蹈演员、企事业单位文艺指导、儿童舞蹈艺术指导、专业演员、专职教师、基层文艺骨干、文艺活动策划等。
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技能技巧、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敦煌舞、编舞技法、音乐欣赏、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舞蹈教育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编创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舞蹈编创、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中独立完成不同性质的创作型高级专门人才,还可以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舞蹈表演、教学及编导工作。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较高的表演艺术和基本理论,有较强的审美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舞蹈作品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舞蹈评论基础。
主要课程:编舞理论与技法、舞蹈编导常识、舞剧编导艺术、美学基础、音乐常识、中外舞蹈史、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评论与写作、舞蹈基础训练、现代舞、技术技巧、民族民间舞、剧目等课程。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计划(人) 备注
舞蹈表演 4年 本科 65 山东籍考生使用校考,新疆籍考生使用新疆艺术学院舞蹈校考成绩;其他省份使用省级舞蹈类统考专业成绩
舞蹈学 4年 本科 100
舞蹈编导 4年 本科 25
 
四、专业报考条件
1、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五、专业课考试
(一)报名办法
1、对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参加学校考试,报名时需交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分值及要求
舞蹈表演
舞蹈学
舞蹈编导
1、舞蹈综合素质测试:舞蹈基本功、个人技术技巧。具体分为把杆部分、地面部分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
2、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在藏族、蒙族、维族、回族、汉族、傣族、朝鲜族这几个民族内任选一种民间舞组合;
3、剧目片段表演:舞种不限,不可雷同于民族民间舞展示部分的内容。
①舞蹈综合素质测试限定在5分钟之内,满分120分。考生基本功测试女生需穿紧身体操服、浅色裤袜、软底练功鞋;男生需穿白色紧身背心、黑色短裤、软底练功鞋。②民族民间舞组合展示限定在2分钟以内,满分90分。
③剧目片段表演限定在3分钟之内,满分90分,自带音乐(单曲单碟)。
总分满分300分。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专业考试类别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舞蹈类 山东 潍坊市招生办 2014年2月13、14日 2月15日
注:宁夏籍考生在就近考点参加美术类校考。
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4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舞蹈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二)舞蹈类专业除山东省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舞蹈类专业在新疆使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舞蹈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学校网址:http://www.xbm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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