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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类艺术统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2-24 09:15 浏览:1589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 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类艺术统考招生简章下面是舞研艺考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类艺术统考招生简章,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想要的重要信息。

     2015舞蹈高考招生简章是学生了解考研目标院校和进行有效报考的重要依据,是各校招收研究生的权威信息,2015舞蹈高考招生简章中会包含学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报考内容,联系方式等。舞研艺考实时关注全国院校2015招生简章公布动态,下面是2015年武汉音乐学院舞蹈类艺术统考招生简章供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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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专业人才及师资。
  二、专业及方向、学制、教学单位
130204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与教育 四年 舞蹈系
130206               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 四年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 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 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 元。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网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网报地址:http://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1)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2月26、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A栋一楼。

  (3)现场确认手续:
  湖北省考生持“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复印件、“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 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非湖北省考生如已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 续,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采集照片、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报考一个专业方向需证件一套,至多不超过两套。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将在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中的 “考试日程安排” 栏目中另行公布。
  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的湖北省考生无须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报名考生的湖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作为武汉音乐学院校考成绩(未参加武汉音乐学院校考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未报考武汉音乐学院,没有校考成绩)。
  考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原紫阳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七、注意事项
  ①湖北省考生必须获得湖北省音乐舞蹈类统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方向(品种)应与其参加湖北省统考的专业方向(品种)一致,否则视为无效;钢琴调律专业方向考生须获得湖北省音乐类统考音乐学(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类(钢琴品种)合格证方能报考。
  ②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两个专业方向在考试时间上发生冲突,由考生自行取舍。
  ③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专业方向的湖北省内考生仅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参加现场确认及校考,以统考成绩作为该方向专业成绩。
  ④所有专业方向均初、复试一并进行;初试缺考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考试成绩均视为无效。
  ⑤曲目库和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院招生考试网(http://zsks.whcm.edu.cn);音乐教育、钢琴演奏、钢琴调律、钢琴演奏 与编导、演唱、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二胡、古筝、小提琴、萨克斯管、指挥专业方向(品种)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要求从曲目库中选取曲目参加考试,其它音乐 表演类各专业品种可有2首曲目不选自曲目库。
  ⑥演奏、演唱、指挥类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演唱、指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⑦除特别说明可以视谱演奏(唱)的曲目外,其他曲目均为背谱演奏(唱)。
  ⑧高考文化课分数计入总结构成绩的,按百分制折算后再依据分值比例计入结构总成绩(即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分值比例)。
  八、舞蹈专业考试科目、要求、分值以及录取原则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初、复试一并进行)
科目及 
要求 
1、初试(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小跳、中跳、劈叉跳、横双飞燕(男)、蹉步撩腿大跳、紫金冠、蹉步拉腿 跳、飞脚(男)、旋子(男)、蛮子(男)、蹦子(男);③四位转、平转、挥边转或旁腿转;④点翻、串翻、扫堂(男)、赞步(男)。以上各种技巧可作复合性 的展示,考生初试应着练功服(女:体操服、裤袜;男:汗衫、紧身练功裤); 
2、复试:①舞蹈表演(限三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考生须仔细检查CD质量,如因CD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②舞蹈编导。 
说明: 
(1)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可以兼报,考生仅需参加一次考试。 
(2)舞蹈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按不同比例计算专业结构分,舞蹈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要高于舞蹈表演。 
分值及 
录取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专业结构分从高到低录取; 
2、舞蹈表演专业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25%+舞蹈编导15%; 
3、舞蹈编导方专业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湖北省舞蹈类统考成绩20%+舞蹈基本功40%+舞蹈表演15%+舞蹈编导25%; 
4、舞蹈表演专业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25%+舞蹈编导25%; 
5、舞蹈编导专业非湖北省考生专业结构分(百分制)=舞蹈基本功50%+舞蹈表演15%+舞蹈编导35%。 
  九、文化科目考试及志愿填报
  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高考,方可填报我院志愿。我院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十、其它事项
  1、考试大纲及曲目库均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http://zsks.whcm.edu.cn另行发布。
  2、报考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乐器一律自备(钢琴之外)。招生考试期间,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900型电子管风琴 (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西洋打击乐器和民族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通俗乐器演 奏与编导考场备有爵士鼓(不得自带爵士鼓),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资料、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及其他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4、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5、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6、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校园网上的招生信息。
  7、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7-88076720(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传真:027-8807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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