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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4-19 14:04 浏览:2053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2018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发布,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2018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只招女生。2018年面向全国招收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专业。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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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艺术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2、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3、以上学费属2017年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8年湖南省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以上计划为暂定计划。

二、报考条件和须知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

音乐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试时必须持各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三、设点省份与考试时间安排

湖南女子学院2018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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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今年我校拟在9个省设校考点,如无特殊情况,以上时间不会变化。如有变动,我校会在官网上单独公布。以上计划(不包括湖南省也不包括承认联考成绩的计划)为暂定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为准。凡网上报名的请关注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舞蹈专业考试科目

舞蹈编导专业

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五、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条件,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一条 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条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再同分,则再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三条 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

以上为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湖南省采用联考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录取,其它采用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的部分专业,同校考录取原则。

六、相关问题说明

1、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学校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如下八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扶贫帮困爱心基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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