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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师范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1-12 13:29 浏览:607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2017年曲靖师范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了,想要报考曲靖师范学院的同学一定要仔细阅读。

2017年曲靖师范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

曲靖师范学院源于1907年创办的师范传习所以及1912年创办的云南省第三师范学校,1956年设置为云南省曲靖师范学校。1978年改制为曲靖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曲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曲靖教育学院和曲靖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曲靖师范学院。曲靖师范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弘扬“苦乐交融育英才,百年树人铸精魂”的大学精神,坚持“育人是办学第一使命,教师是办学第一资源,教学是教师第一天职,发展是办学第一要务”的办学理念,恪守“刚正博爱,睿智笃行”的校训,建设“民主和谐、求是创新”的校风,弘扬“精业乐教、立德树人”的教风和“勤学善思、励志力行”的学风,致力于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音乐舞蹈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现有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四个本科专业(方向)。在十余年的本科教学实践中,学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效益取得明显成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能力为本位,贴近社会需要培养人才的办学方向,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实际,提出了“就业能竞争、创业能致富、服务能到位、发展能持续”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探索以“四能”为导向,以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实践为载体,以“拔尖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抓手,以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平台,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应用型艺术人才培养途径。

学院承担了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2013年中国昆明国际旅游文化节、云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等多项省、市级比赛及演出活动。学院还与曲靖市民宗委、旅游局、文体局合作,在学院成立了“曲靖市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基地”,成为曲靖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的中坚力量。为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2015年我院汇聚了省内外著名编剧、作曲家、导演以及200余名师生,共同组成跨区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团队,以著名歌词作家、我校杰出校友,曾经谱写了被朱德同志誉为“八路军军魂战歌”的中华百年经典歌曲《在太行山上》的词作者--桂涛声的生平事迹和创作经历为素材,创作排演六场大型民族歌剧《涛声依旧》。歌剧的排演推进了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打造了曲靖地方文化名片,使我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显著提高。同时,学院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注重学生的一专多能和专业素养的培养。在教育部举办的五项全能大赛中学院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学生卫屹昆荣获得合唱指挥单项奖,个人全能二等奖;学生卢雨禧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

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大,能适应国家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师资,以及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音乐人才,并为学生提高学历层次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手风琴)、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音乐教学、艺术研究、管理等工作。

舞蹈学(非师范类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具有扎实的舞蹈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适应舞蹈创作、舞蹈表演、演出策划、艺术管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并为学生进一步深造学习奠定基础。

主干课程:中国舞蹈史、基础乐理、西方舞蹈文化史、舞蹈编导基础、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

就业前景:能在各类文艺团体、学校、艺术馆、青少年宫、艺术培训中心、社会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等单位,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导、对外交流及舞蹈研究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

招生
科类

计划数
(人)

学制
(
)

学费
(元/)

拟招生省份

备注

舞蹈学

文理
兼招

60

4

9000

云南、山西、江西、湖南等省份

认可相关省份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注:表中各项内容以正式公布于各省招生计划版的内容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凡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有关艺术类专业体检标准者,均可报考我校。

2.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及发音器官疾病。报考舞蹈学专业考生,形象、形体应符合专业培养条件。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名。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报名卡》(右联)和身份证或户口证明(户口册、当地派出所证明)参加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三、其他事项

(一)政审、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音乐类、舞蹈类专业,我校统一使用各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考试要求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书法学专业云南省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成绩,其余招生省份使用相应省统考(联考)专业测试成绩。

3.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统考(联考)合

格,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校考成绩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入学复查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助学体系

为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实施“奖、贷、补、勤”助学体系。“奖”是指每一个在校生均可根据期末学生个人综合量化考评成绩获得相应等级的专业奖学金;“贷”是指让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在生源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补”是指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勤”是指学校组织同学参加有经济报酬的勤工助学活动。

五、联系方式

曲靖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编:655011咨询电话:0874-8998692(兼传真)

学校招生宣传网址:http://zsjyc.q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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