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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大学舞蹈高考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16-06-01 10:05 浏览:35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广西大学舞蹈类录取原则,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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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广西大学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得知,2016广西大学舞蹈高考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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