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湖南工业大学舞蹈类录取原则,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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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主要根据当年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按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合格证(根据往年情况美术类考生第一志愿报考艺术设计学专业,其专业合格线会稍低于其它专业)。
2、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我校。学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下述原则,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择优录取。
3、文化成绩或专业成绩特别突出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未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份录取时使用省统考成绩;报考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和湖南工业大学国际学院专科的考生,录取时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联考成绩,使用统考成绩的省份录取执行当地录取原则。
注:如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则执行新政策。
注:因可能会有调整,最终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单位公布的为准,对报名有其他要求(如网报)的省份,我校执行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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