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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音乐学院舞蹈艺考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1-03 11:44 浏览:37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 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5年天津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尚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可暂供参考,舞研艺考将第一时间公布2015招简,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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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天津音乐学院舞蹈艺考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文化产业管理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学制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2014年
拟录计划
学制
 
舞蹈系 130204 舞蹈表演 50 4年
130206 舞蹈编导 10

  三、学历层次
  本科。
  四、招生地区
  面向全国招生。
  五、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可以报考。
  2.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允许报考。
  六、报考时间、地点
  2014年暂停外地考点招生,全体考生统一到天津音乐学院参加考试。
  1.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咨询电话:022-24160044)。
  2.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3.网上报名:2014年1月6日—15日
  4.现场确认:2014年2月11日—12日
  5.考试时间:2014年2月13日—2月18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北院、南院);
  初试:2014年2月13日—2月15日(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3日);2月16日下午公布参加复试名单(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4日下午);
  复试:2014年2月17日—2月18日(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为2月15日—16日);2月25日网上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2014天津音乐学院舞蹈艺考招生简章


  七、报名要求
  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函报。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自行登录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http://zs.tjcm.edu.cn/)。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2)考生必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提交相关档案材料,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4)如有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学院统一安排在2月12日下午统一补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照片,请考生不要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需在户口所在省(市)高招办办理艺术类高考报名手续,持艺术类高考报名证或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如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需持所在学校介绍信或毕业证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如身份证遗失,需带本人户口页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3.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30元,每门考试30元。复试加收费用,标准同初试。
  4.报名费和报名手续等一概不退。
  八、兼报
  2014年取消各专业或各专业方向的兼报,每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
  九、专业考试内容
 
  1.舞蹈编导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CD,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以抽签方式进行);③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cm以上。
  2.舞蹈表演
  ⑴初试:①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②模仿能力测试;③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CD,或适合电脑播放的电子音频文件,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⑵复试:①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②即兴舞蹈;③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⑶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十、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4年2月25日网上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学院内不再张榜公布。2月28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挂号信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十一、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我院安排。
  十二、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所有专业(不包括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管理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专业成绩达到我院合格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分文科、理科)。江苏、新疆、上海等特殊省市高考总成绩折合为750分计算。
  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十三、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四、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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