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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江师范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16-06-03 15:54 浏览:91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长江师范学院舞蹈类录取原则,敬请关注或咨询400-688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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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江师范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

根据2016年长江师范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得知,2016长江师范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规则

  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

  (1)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友情提示

  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

  2.合格比例:合格证按1:4比例发放。

  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3.成绩查询:考生3月15日后在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合格考生成绩上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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