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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5-28 13:45 浏览:1737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少儿舞蹈】或电话咨询400-6789-850。

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结合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专业方向、名额及条件

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三、考试方案

(一)初试

1.已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须在2020年6月15日9:00至6月19日20:00期间登录考试平台(小艺帮APP),进行注册、身份认证、模拟录制、正式录制视频作品并实时提交(《远程初试平台(小艺帮APP)操作指南》另行公布)。请考生严格按照示范视频和拍摄要求进行在线录制(示范视频将于考试期间在小艺帮APP发布),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初试视频作品的录制和提交,逾期不提交作品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校2020年招生考试初试。如兼报多个专业方向,可在规定提交时间内分别录制提交相关视频作品。

2.初试录制内容及录制时长:

形体、软开度、弹跳素质,视频时长为3分钟以内。

3.视频拍摄要求:

(1)考生须严格按照示范视频的考试内容、动作顺序和拍摄要求进行初试视频录制。

(2)视频录制必须一镜到底,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必须保证视频完整真实。

(3)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

(4)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姓名、准考证号、生源地、就读学校等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

(5)视频中不得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

(6)视频中考生(女)着吊带或背心式紧身练功衣,不得穿大裤袜、短袜和鞋;不得散发,不得化妆及佩戴任何装饰品。

(7)视频中考生(男)着背心和紧身短裤,不得穿大裤袜、短袜和鞋,不得化妆及佩戴任何装饰品。

(8)视频采用横屏拍摄,建议镜头与考生的距离为3-5米,与考生保持平行。

(9)视频录制须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请勿使用其他特殊照明装置。

(10)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复试、三试、总复试、体检、文化考试

复试、三试、总复试为现场考试;体检由学校组织前往医院检查;文化考试为现场考试。

现场考试安排将视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考试内容:

上海市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2020年招生考试调整方案

(三)现场考试地点(不设校外考点)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

(四)考试要求

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免收报名费、考试费。专业考试时(包括节目表演),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U盘或CD,内只存一首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准考证务必保存至所有考试程序结束。

(五)考试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凭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2.通过初试的考生参加复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参加三试,通过三试的考生参加总复试。

3.通过总复试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体检。

四、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专业考试、文化考试、体检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取消该场考试资格。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录取办法

(一)成绩查询

初试结果于初试截止日期后两周内通过学校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复试、三试、总复试结果于考试当日以出榜的形式公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体检结果在一个月左右在学校官网公布。

(二)录取办法

1.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文考、体检通知单。专业合格名单按招收名额的2倍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同时发放文考、体检通知单)。

2.文化分数线划分标准:按招收名额1:1.5的比例划分。

3.文化分数过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同分处理原则:在上述录取原则基础上,遇专业成绩同分情况,若最后一个录取名额有2人或以上专业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总分较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批、备案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相关规定

(一)学费标准

根据沪价费(2002)34号、沪教委财(1998)11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费420元(含空调、洗澡费),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通知事项中说明。

(二)奖学金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分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上海市奖学金(最高1500元/年)和校内奖学金(最高4000元/学期)三部分。所有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校内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奖学金获奖人数约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

(三)帮困助学金

我校在籍在册学生享受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奖励专业”减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学年可享受减免学费、书簿费4600元,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家庭确实困难的在籍在册学生,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校内帮困补助。

(四)学籍管理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2周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毕业指导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七、中国舞(中本贯通)相关规定

(一)学籍管理

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按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转段完成后,由上海戏剧学院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本科阶段按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及奖助学金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动,以当年标准执行。

1.中专阶段学费标准、奖学金及帮困助学金:与“芭蕾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相关规定”相同。

2.本科阶段学费标准:学费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书费等按规定另行缴纳。奖助学金:按上海戏剧学院相关政策评定各类奖助学金。转段技能测试排名第一的学生入学后,根据规定有资格参评新生奖学金。

(三)毕业与转段考试

1.完成中专阶段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即可取得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毕业证书(中专)。

2.根据上海市教委规定,中专阶段学成后,须参加转段考试,转段考试由文化课考试和技能水平测试组成。文化课考试由上海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即上海市“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考生必须达到转段当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水平测试由上海戏剧学院单独实施,考生技能水平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转段资格线。

3.完成本科阶段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上海戏剧学院毕业证书(本科)。

4.未完成中专或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应阶段的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其他

1.中专阶段凡经上海市教委备案在册的学生,入学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校学籍,具体细则详见《学生手册》。经转段考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经审核后取得上海戏剧学院学籍,按上海戏剧学院本科学生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生在中专阶段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若本科阶段申请转专业,根据上海戏剧学院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2.中专阶段如专业主课成绩不合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经校部批准作自动退学处理。本科阶段甄别制度按照《上海戏剧学院本专科学生试读、逐年甄别制度》执行。

3.整个中本贯通学习阶段均须住读。

4.严禁各种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入学资格。

八、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674号上海国际舞蹈中心(靠近水城路)

附近交通:地铁10号线水城路站 71路水城南路站

咨询电话:021—62759603

传 真:021—62704753

学校网址:http://dance.sta.edu.cn

监督电话:021—6208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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