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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4-16 09:41 浏览:488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已发布,舞研艺考将持续更新,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微信账号:舞研艺考,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其艺术学科地位独具、历史悠久,是国内高等艺术教育的先驱。学校艺术与传媒学院下设影视传媒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与设计系、书法系、数字媒体系和艺术学系。2018年计划招收艺术类本科生133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招生地区
130202音乐学(钢琴)9面向全国招生
130202音乐学(声乐)8
130202音乐学(器乐)
    限:琵琶、二胡、古筝、笛子
   
9
130304戏剧影视文学30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4
130205舞蹈学30
130405T书法学11
130401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22北京、河北、河南、湖南、辽宁、山东、湖北、黑龙江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 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报名条件。

2. 舞蹈学专业考生须于1996年9月1日之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得报考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宜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三、 网上报考

1. 报名: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所有考生均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特殊类型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填写、提交、打印《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

特别说明:所有专业(含招考方向)均不得兼报。

2. 缴费: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书法学和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160元/人。戏剧影视文学、音乐学、舞蹈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须缴纳初试费100元/人;2月24、25日获得复试资格考生,须缴纳复试费80元/人;2月27、28日获得三试资格考生,须缴纳三试费80元/人。请参照《网上缴费办法》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 选择测试时间段: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选初试时间段;书法学专业根据报名缴费时间系统自动安排考试时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一安排初试时间。

4. 打印准考证:

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缴费成功的考生2018年1月26日起至考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其他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初试考生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初试、复试合格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缴费后自行打印复试、三试准考证。

四、 专业考试

1. 考试要求: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北京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报名信息表》,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 考试时间、地点等:

招生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备注
1)戏剧影视文学初试:2月24日
    上午9:00-11:30
    复试:2月27-28日
    三试:3月2日
北师大田家炳艺术楼教七楼、教九楼
   
    特别说明:
    具体时间、地点:
    初试以准考证为准;复试、三试以发榜通知为准
   
2月26日发榜,网上缴费并打印复试准考证;
    3月1日发榜,网上缴费并打印三试准考证。
2)数字媒体艺术初试:2月24日
    下午13:30-16:00
    复试:2月27-28日
    三试:3月2日
3)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4)舞蹈学
初试:2月24-25日
    复试:2月27-28日
    三试:3月2日
5)美术学(含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2月26日北师大邱季端体育馆
6)书法学2月2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北师大教七楼

3. 考试内容及分值:

1)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笔试,满分150分)复试(面试,满分350分)三试(笔试,满分250分)
①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中外文学艺术基础知识、作家作品知识(100分)
②新闻述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给定的新闻报道现象进行评论和解析(50分)
   
①才艺展示:展示个人最具代表性的艺术特长(100分)
②构思阐述:在规定的构思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故事或者创意(250分)
   
作品分析:观看一段影视作品,按照要求做出书面分析;或对指定的文学作品进行书面分析

2) 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只招收琵琶、二胡、古筝、笛子>招考方向)

招考方向初试复试三试
(满分200分)(满分300分)(满分250分)
钢琴方向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①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一首(中外乐曲不限,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①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150分):
    乐理(90分)
    音乐常识(60分)
    ②视唱练耳(100分):
    练耳(笔试,70分)
    视唱(面试,30分)
   
声乐方向歌曲一首歌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要求:考试一律要求现场钢琴伴奏,不可用伴奏带或电声设备
器乐方向乐曲一首(1)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2)现场视奏:(五线谱视奏)
   
要求:自带乐器,演奏不可带任何形式伴奏

说明: (1)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所填报的曲目为准,现场考试时不得自行更改。

(2)考生如缺考上述任何一项考试,将取消合格资格。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测试内容:素描(4开半身带手写生,300分)、速写(8开场景速写,150分)和色彩(4开色彩创意写生,300分)。

说明:由我校提供考试用纸,考生须自备绘画工具与颜料。

4) 舞蹈学专业

初试(合格/不合格)复试(满分550分)三试(笔试,满分200分)
①舞蹈基本功(含身体软开度,旋转弹跳等技能)
②自备剧目表演(音乐自带CD,剧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③即兴舞蹈(现场播放音乐)
①技术技巧组合(200分),含跳、转、翻等技能;无需音乐
②自备舞蹈表演(200分),音乐自带CD,剧目勿与初试重复,时长不超过3分钟
③模仿能力(150分),考察舞蹈学习能力
舞蹈作品分析:考察学生舞蹈艺术常识和文字表述能力,字数不低于800字

5)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
    (笔试,满分250分)
复试
    (满分300分)
   
三试
    (面试,满分200分)
   
①文艺常识:中外艺术、文学基础知识问答(150分)
②形象绘制:将图片中的人物照片绘制成速写造型 (100分)
   
①面试:
构思阐述: 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题目构思情节完整的原创故事,并现场讲述(100分)
②笔试:
故事创作:根据命题用画面和文字描述故事情节(200分)
   
①现场问答:
读图问答(100分)
②才艺展示:
现场展示个人才艺(美术、电脑或其他特长展示)(100分)
   

6)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分);创作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创作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墨碟、毛笔、墨液、镇尺。

五、 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按省级招办规定参加报考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面向北京、河北、河南、湖南、山东、辽宁、湖北和黑龙江省招生,在保证合格考生所在省份均有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根据各省校考生源情况分配各省份招生计划数。其余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各试合格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old.bnu.edu.cn/admission)查询校考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5.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文化课总分要求单科要求
语文外语
美术学(含美术学和艺术设计学专业)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8070
音乐学7070
舞蹈学7050
书法学9090
戏剧影视文学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9090
数字媒体艺术

说明: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上海市一批本科控制线参照教育部及省级文件规定执行。

6. 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六、 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8000元/学年。

七、 联系方式

1. 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主楼A区101室

邮编:100875

电话:010-58807962

网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2. 艺术与传媒学院

电话:010-58809248

网址:http://www.art.bnu.edu.cn

3. 纪检监察办公室

电话:010-58807862

八、 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http://www.bnu.edu.cn/map/images/map.jpg

特别说明: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如遇教育部等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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