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舞研艺考 > 艺考 > 校考 > 江西 > 宜春学院

2016年宜春学院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1-08 16:54 浏览:60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宜春学院舞蹈编导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2016年宜春学院舞蹈编导招生简章已公布,以下是2016年宜春学院舞蹈编导招生简章。

 【2016宜春学院舞蹈编导舞蹈校考,内部招生信息、报考要求、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试流程及备考方案,在线咨询获取,或电话咨询400-6886-850】
【宜春学院舞蹈编导高考考前集训,北舞民大名师全日制1对1集训】  

  一、学院概况

  【地理位置】学校地处赣西中心城市——江西省宜春市。宜春自古就有“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的美誉,是国家第一批生态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而今的宜春,风光旖旎,交通便利,沪瑞高速、杭长高铁、浙赣铁路穿城而过,明月山民用机场四通八达。

  【办学性质】宜春学院是一所拥有文、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育、艺术等10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2011年获批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办学格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本科、专科学生近2万人,其中,外国留学生3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近10000人。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71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研究生教育为先导,以本科教育为主体,以留学生教育、专科(高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为补充的办学格局。

  【“双学位”人才培养】本科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在学校开设的双学位招生专业中,修读不同学科门类中的专业作为第二专业,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 件者可获得双学士学位。本、专科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成绩合格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国际合作办学】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就学分互认、交换生项 目、攻读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签署了合作协议。现有临床医学、动物医学专业在校留学生300余人,学校被评为“全国留学生管理先进单位”。

  【奖助措施】学校面向所有专业在校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达20%;有国家及社会各界出资设立的各类奖学助学金,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 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大北 农助学金、“瑞云”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通过设立扶困助学基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扶助。

  【学生就业】学校积极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考研、考公务员、考教师等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大批学生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教师、进入知名企事业 单位及自主创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位居江西省高校先进行列。学校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各艺术类专业介绍

  1、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公共关系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视媒体和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节目采编及公共关系工作的、具有复合性特点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咨询电话:0795-3201900

  2、广播电视编导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文学、新闻传播学及广播电视艺术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在掌握广播电视技术的基础上,形成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的专业能 力,能在广播电视系统、广告及文化传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导、策划、制作及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咨询电话:0795-3201900

  4、舞蹈学(师范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既注重学生专业基础的培养,又充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使学生顺应时代步伐,成为能适应当代社会需求的应用型舞蹈专门人才。

  咨询电话:0795-3200628

  三、报考须知

  (一)2016年我校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认可各省省统考成绩。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以上,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要求考生无表达障碍,无色盲、夜盲。

  3、表演(体育表演)专业要求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8cm以上。

  4、美术类以及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

  5、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费180元,学费9200元/学年。

  (三)报名

  1、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无报考证者带本人学生证或学校、工作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携带户口原件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学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报考)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部分省份和考点要求网上报名),不允许代报。

  2、考生不允许跨省报名及考试,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考试。

  3、现场报名时间一般在考试的前两天。各地具体的报名及考试的地点、时间,请考生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点承办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四)考试

  1、考生须持报考证、身份证及我校专业准考证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

  2、我校将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w.ycu.jx.cn)和招生公共微信平台(微信号:[ycuzhaosheng])上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或通过电话查询,联系电话:0795-3201926、3201962。

  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参照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各专业分省分科类(文/理)招生计划在专业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予以公布。

  2、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书法学专业除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优先;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折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40%。

  3、书法学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者,不分文理科类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专业复测和复核。一经查实属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六)信访申诉渠道

  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宜春学院纪检监察处:0795-3201923

  四、宜春学院201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校考科目

招生专业 学  制 科  类 考试科目 拟定招生计划
舞蹈学(师范类) 四年 文理兼招 认可省统考成绩。 70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795-3201926、3201962(兼传真)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邮编:336000

  网址:http://zsw.ycu.jx.cn, http://www.ycu.jx.cn
招生简章内容为舞研艺考整理发布,如有疑问请到官网查询
 

推荐课程

中国舞艺考魔鬼集训营

国际舞艺考魔鬼集训营

舞研男班集训营

舞研特长生集训营

预约免费试课

姓名 :
电话 :
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