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研艺考第一时间公布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舞蹈类招生简章,敬请关注或或咨询400-6886-850。
专业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考试形式 |
计划形式 |
录取原则 |
舞 蹈 学 ( 师 范 ) |
师范生 免费教育 30 人 |
陕西、甘肃、宁夏、 云南、贵州、重庆、 广西 |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联考或统 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 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 化课分数线,按照专业课联考或统考成 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安徽、山东、新疆、 湖北 |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 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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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 蹈 学 ( 非 师 范 ) |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30 人 |
陕西、青海、河南、 山西 |
只需参加省 级招办组织 的联考或统 考 |
编制分省 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招生办公室 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分数线,按照 专业课联考或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 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 优先)。 |
北京、天津、河北、 内蒙古、黑龙江、 辽宁、吉林、上海、 江苏、浙江、福建、 江西、湖南、广东、 海南、四川、西藏 |
参加我校组 织的专业课 考试 |
全国计划 (不编制分 省计划) |
文化课分数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 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 化课分数线,按照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 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
1.舞蹈学(师范)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2.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 2015 年 3 月 2 日—2015 年 3 月 8 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按网上报名要 求填写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并打印考试报名表。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补报,现场确认不予受理。
2.现场确认
2015 年 3 月 9 日 10:00-12: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艺术
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准考证)、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0 日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六艺楼
考试内容:基本功、剧目表演(自备服装及道具,限 3 分钟以内)
备注: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校考准考证,按照现场确认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 专业考试,迟到者视为本人放弃考试资格。
文化课考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成绩公布与查询
2015 年 4 月中旬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监督机制 1.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所有。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 辖市、自治区)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