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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城市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

发布时间:2015-07-22 10:10 浏览:28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下面是2015年北京城市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帮助2015年北京城市学院舞蹈高考学生了解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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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目录 校考报名 考试安排 入学与复查 老师在线答疑
专业报名 考试要求 录取原则 报考对象和条件 高考定校集训

   根据《2015年北京城市学院舞蹈高考招生简章》得知,2015北京城市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如下:

  

  一、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3. 美术类专业:成绩我院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成绩,在联考合格基础上,我院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各占50%得出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极差。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4.表演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及书法专业: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联考范围内的,我院使用省联考成绩;省联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个别省份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需参加我校专业考试,详见我校网站。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照各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课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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