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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省外)

发布时间:2016-04-10 22:16 浏览:40 作者:舞研艺考

摘要:下面是2016四川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省外),帮助2016四川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同学了解录取原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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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评分标准 录取原则 联系方式 高考魔鬼集训

  根据《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舞蹈类招生简章(省外)》得知,2016年四川音乐学院舞蹈高考录取原则(省外)为: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1.艺术史论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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