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下是舞研艺考为大家整理的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舞蹈高考本科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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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 报名方法 | 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 | 老师在线答疑 | |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评分方法 | 录取政策 | 招生办联系方式 | 舞蹈高考集训 |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
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
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
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设立沈阳(辽宁省)、济南(山东省)两个考点。
辽宁省只设立沈阳一个考点,沈阳考点设立两个考场:
1.校本部考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艺术
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外)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2.艺术学院考场(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在艺
术学院进行
(四)报名方式
1.沈阳考点
2015 年所有参加沈阳考点的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
网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2.济南考点
(1)持山东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开头四位为 1537)的考生:
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
报名、缴费。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6 日至 28 日,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报办
法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2)无山东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考生号开头不是 1537)的考生:
考生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
定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地点请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
生网查看)。
(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 年 2 月 25 日。
截止时间:(1)济南考点:3 月 2 日;
(2)沈阳考点:艺术学院 3 月 3 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3 月 8 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
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 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
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同时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
加复试。
(七)沈阳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沈阳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外各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2 月 28 日-3 月 3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2)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艺术学院音乐剧场;
(3)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3 月 6-8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2.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5 年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 2015 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
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专业方向及专门化,且生
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 1-3 项材料。
3.沈阳考点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外各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7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5 年 3 月 8 日;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9、10 日;
(2)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下午;
(3)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1、12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5 年 3 月 13 日;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4、15 日。
4.考试地点:
(1)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和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各系所有招生专业均
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2)艺术学院(南校区)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外,其他各招生专业均在沈阳音乐学
院校本部进行;
(3)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在艺术学院进行。
校 本 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艺术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八)济南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请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查看
城市:山东 济南
考试时间:3 月 3 日、4 日
招生单位:
校本部:声乐系、民族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
舞蹈学院
大连分院(大连校区):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
系、民乐系、舞蹈系
艺术学院(南校区):戏剧影视表演系、艺术传媒系、声乐教
育系、民族声乐教育系、键盘器乐教育系(电子管风琴专门化
除外)、管弦器乐教育系(古典打击乐专门化除外)、民族器
乐教育系(民族打击乐专门化除外)、基础音乐教育系、艺术
管理系、现代舞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确认材料
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5 年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 2015 年统考合格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专业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级
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 1-3 项材料。
注:省外考场考试时,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考生一律自备。
(九)报名费用
初试报名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十)校考与统考(联考)
1.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
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第 7 页 共 26 页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
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
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专业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
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非辽宁省(无辽宁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开头四
位为 1521)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
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考我院。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沈阳考点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
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
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 2015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网上发
布。
省外考点
省外考场专业考试内容与沈阳考场相同,考生须一次性完成初、复试考试内容。考试成
绩统一于 2015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注:考生可自愿选择在我院开设的省内外考点参加考试,但不得在不同考点重复参加
同一校区同一专业方向或专门化考试。如果发现,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我院校考所有
考试成绩。
(三)文化课考试
1.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院外语授课语种只为英语。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学院所有教学单位及专业文理兼招。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
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文、理招生计划名额,分别按专
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三)专业最终成绩末位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
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
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与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
终成绩;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教学单位 | 专业方向 | 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就读地点 |
舞蹈学院 |
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 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 |
舞蹈表演 | 四年 | 14000 |
凤凰大街沈阳市东陵区9号 |
舞蹈学(原舞蹈教育) | 舞蹈学 |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一)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二)国际标准舞表演
初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舞蹈基本功测试;3.技巧(十种舞自选动作,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
复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即兴表演(规定音乐); 3.教学能力测试(十种舞自选动作讲解,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
结伴合作完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三)舞蹈学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四)舞蹈编导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4.
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教学单位 | 专业方向 | 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就读地点 |
现代舞系 |
舞蹈学 |
舞蹈学 |
四年 | 14000 |
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 号 |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舞蹈学院舞蹈学专业相同
注:1.原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统一按戏剧影视表演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2.原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方向统一按艺术传媒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3.原化妆与人物造型、舞台艺术、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统一按戏剧影视美术设
计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4.原音乐疗法专业方向统一按校本部音乐学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5.原应用舞蹈教育、现代舞教育专业方向统一按现代舞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6.原时装模特教育、形体表演指导类、歌曲创作与 MIDI 制作专业方向自 2015 年起停
止招生。
教学单位 | 专业方向 | 填报高考志愿对应的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就读地点 |
舞蹈系 |
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 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 舞表演 |
舞蹈表演 | 四年 | 14000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3号 |
舞蹈学(原舞蹈教育) | 舞蹈学 | ||||
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专业考试要求均与校本部名称相同的教学单位内容一致,
交通指引: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北站:乘坐 244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下车,西走 500 米。
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239、
244、265、272、282、502。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白塔河路站下车,步行
600 米换乘地铁 2 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沈阳站:乘环路至南塔站换乘 224 路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
(马路对面即是)。
沈阳北站:乘 224 路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换乘马路对面 238 路到沈阳音
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公交线路:118 路、276 路、291 路、155 路、387 路均到沈阳音乐学
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 2 号线在奥体中心站下车换乘 155 路公交车到达
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亿丰广场站下车,步行
150 米换 238 路公交车,到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
是)。
一、校本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67
电子信箱:sycmzb@163.com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电子信箱:syfszdwdxx@163.com
网 址:http://sycm.com.cn/dance
三、艺术学院(南校区)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电子信箱: nxqzsb@126.com
网 址:http://www.synxq.cn
四、大连分院(大连校区)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33 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 话:(0411)87915793
传 真:(0411)87915793
电子信箱:dalianzb@126.com
网 址:http://dlxq.syc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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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